我到底哪裡錯了?為何要追撞我

拜託,要慢慢開找路請靠路邊,不要在內側擋路。
左轉,依交通規則,要先轉入內側車道:
『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完成轉彎,直行時,慢速車才變換至外側車道行駛:
『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每位駕駛人判斷路況,決定變換車道的時機,能力有所不同,以及當時實際路況的情形
我不會因為樓主轉彎後,沒有馬上變換至外側行駛,就說樓主是龜車

(對方起步進入車道後,應該也要先行駛外側車道,不是一次就切入內側,但這方面交通法規並無明文規定,所以不討論)

至於,後車撞前車,原則上幾乎是後車全賠了,除非前車是不當變換車道,或無故惡意急煞車
看完後只有心疼小孩子…有帶她去醫院檢查嗎?

gbc168 wrote:
看完後只有心疼小孩子…有帶她去醫院檢查嗎?


開車在外,風險無所不在。

所以,在車上吃東西的時候,不要用有竹籤類的,否則一撞擊時,很容易剌到眼睛
或剌進喉嚨,很危險的。
怎麼看都是後車的錯,BMW要負100%的責任。

不過他也贏得100%的掌聲,因為前車用這種速度歸在內線道實在容易讓人激起公憤呀~

FUR4ANKU wrote:
不過他也贏得100%的掌聲,因為前車用這種速度歸在內線道實在容易讓人激起公憤呀...(恕刪)

台灣道路上為何這麼多的車輛要慢慢駛在內側車道.........(氣)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四處沒車
開這種速度會讓後車無法明瞭你的意圖

後車會認為你是否也是三寶之一
要前開? 左切? 右切? 還是停下來??

沒有罩責不代表開車是對的
開到慢到這種程度,就如同移動的路障一樣
很危險的

wetty wrote:
左轉,依交通規則,要先轉入內側車道:
『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完成轉彎,直行時,慢速車才變換至外側車道行駛:
『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我一直是這樣認定的沒錯啊~

我左轉後先進入內側車道,
馬上發現右方輛BMW即將駛出,
所以我先保持內側車道,
以免妨礙BMW進入車道~

BMW右轉後應該先進入外線,
如果我過慢他應該直接超越我,
我這台慢車應該在他超越我之後轉入外側車道~

只是,
理論歸理論,
真實世界還是撞上了~

謝謝大家把我罵成路隊長,
我會虛心反省。
接下來我會去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請肇事責任鑑定,
然後該走的程序會一步一步走完~
妳真的開太慢了, 雖然不構成被撞的主因, 不過車速過慢, 恐會被人投訴.
mintsern wrote:
昨天去興達港逛逛,逛...(恕刪)
這馬路看來應該是你家的沒錯,騎腳踏車都比你快

看來你應該也是馬路上的其中一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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