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麥餅 wrote:
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做個酒測又如何.你說會對小孩子照成多大的心理障礙??
不過就吹口氣...
社會上就是太多情>理>法的人了
才會這麼亂
以警察的角度他就是當場把所有該收及的東西都收集完整
省的到後來才在那扯不清
什麼都講情>理>法
那流浪狗也不用抓啦
所有的殺人犯也都人生父母養啊 ...(恕刪)
沒錯法就是法,你的觀點我也認同
只不過好奇的是,對行人酒測於法有據嗎?
我覺得是女駕駛意圖脫責所施的任何可能之手段
MAGICEYE wrote:
我倒是覺得樓上某些,講是這樣講
但當你自己親自遇到肯定就又不是哪麼一回事
一切依規定,一切依規定
哪位又敢說自己完全依規定,如果今天你就是那個八歲小孩呢??
難道你小時後沒在馬路上,巷子裡玩過??
怎麼--現在是大家都長大了.......所以就可以完全否認過去
然後再來大言不慚的指責別人
說一些什麼就是應該依法啦~小孩子不能在那裡玩啦~社會上就是太多情>理>法 等等之類的話
人都是有私心的,如果遇到事的是你們,恐怕比誰都還要希望"情>理>法"
我還蠻受夠你這種情>理>法的人
你說要將心比心是不是?
不曉得你是要用什麼立場看你這句話?
我以前為了要閃避任意違規的行人導致摔車
誰來賠我?
我也不知看過甚至也遇過多少次為了要閃避所謂的孩子、歐巴桑、歐姬桑、OL
明明自己乖乖的開卻因為閃避不及任意違規的人發生車禍,結果那些始做俑者呢
一臉鄙視的眼神後就繼續走他的
結果車禍的幾萬、'幾十萬你要幫我付嗎
沒多久前有個美國的夫婦在台灣生活
她老公違規闖越馬路出車禍
她還說是她們不對在先不願接受賠償還要賠對方
多麼偉大的法治情操啊,多麼根深蒂固的法治觀念哪
拜託讓情>理>法這種惡質文化從台灣消失好嗎?
就是法治觀念被丟到後面,才有人敢在酒測對警察大小聲、還推來推去的、
這種情形美國警察早拔槍了,在台灣又說啊執法失當啦,警察耍流氓啦
更不要說一堆隨意停車,佔停車位、插隊.............................
就是一句通融一下嘛,給個人情、給個面仔嘛,一下就好造成的
如果一切依法執行還會有這種事嘛
美國連晚上完全沒人的STOP SIGN都會停
台灣南部連白天大馬路紅燈都當參考用的
騎車自己沒戴安全帽也要人家通融
車禍頭破血流呢?又要在那邊該,自己沒責任嗎?
如果你家人被對方車禍重傷
對方跪求你網開一面說他沒錢陪,你接受嗎
你也要可憐他來個情理法嗎
我們的社會就是太多情感的包袱才會如此停滯不前
金鞍美少年 去躍青驄馬 牽系玉樓人 繡被春寒夜
cccylll wrote:
((以下純屬推測) : 那位警察應該不會"主動", 要小朋友作酒測, 應該是撞人的車主要求的. 警察也搞不過, 所以只好照做.
結果當然是"0", 那位車主又強調是小朋友在路上玩耍, 才會造成他撞到小朋友. 所以警察就開罰單.
在車主的立場當然是爭取對自己有利的理由, 只是警察未免也太軟了些, 車主說什麼就照做?
:...(恕刪)
我也是認為如此
不過這樣警察就是叫太軟嗎?
相信有很多人都收過轉寄的email教人發生車禍該如何處理
其中有一條是
萬一肇事者死亡,可以請醫院抽血抽眼球液,檢查酒測
反觀本事件
萬一當事人要求而不去做,是不是又可以做文章?
之前不是也有新聞,小學生上學,水壺裝的是脾酒?
開車的人不一定都18歲
行人被撞不一定都是開車的錯
不過現在的媒體已經把那位警察未審先判了
囶oz...,鬱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