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938 wrote:
不然進來一個就炮你一頓
你只會更鬱悶而已
算了,當提供經驗罷了。
附圖
罰單 2013/12/5 事項:(使用註銷之牌照仍行駛公路)

新車行照 2013/12/6 (63K $NT)

車子畢竟是父親遺留,頂多就是出門買便當,不跑遠(住家500攔檢),這裡連紅綠燈都沒有,說不是針對我,實難信服,但畢竟是我錯,還是給大家參考參考...
fanrien wrote:
把一切錯誤都合理化,這才是最大的錯誤
kkgo2 wrote:
還"非常好心"的說不拆牌,但紅單照開(開我名子不是車主...就是要吐錢)......
無言 無言
跑去機車行,立刻買下一台新機車,有人知道,不繳這張紅單會怎樣?
違規事實:使用註銷牌照行駛公路
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
這張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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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沒有,幾個月前就注意到你這車(那當時不抓?),你這太久了。
所以?
警察:你配合就不拆大牌(要我拿身分證).
我:......乖乖拿證件(簽名)收單,我沒任何不耐生氣,就只看他邊開邊笑...邊開邊笑...邊開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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