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l wrote:
小弟最少保留原檔5個...(恕刪)


請問大大,這回覆都沒有單號,如何得知真的已開單告發?

看飛飛大的po文,他為了單號還去函詢問,最後才給他單號。


p958575 wrote:
1.騎機車使用手機又沒戴安全帽,很明顯拿在耳邊,警察卻打電話來說他如果是拿手機在搔癢..被違規人申訴怎麼辦

2.其他違規,警察又打電話來說,他是怎麼樣為什麼會檢舉他,然後說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
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你去問其他人這種違規很嚴重是不是

3.建議大家盡量以匿名方式檢舉,讓處理員警依法處理,只有舉發或不舉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恕刪)


你說的這三點是真實發生的,還是你自己想像的?

一、二兩點我個人覺得不可能發生,現在有哪個警察這麼有guts,不怕被記者採訪嗎?

至於第三點,檢舉就應該不能匿名,一般匿名檢舉也是不受理的居多。
匿名檢舉等於「黑函」。
p958575 wrote:
1.騎機車使用手機又沒戴安全帽,很明顯拿在耳邊,警察卻打電話來說他如果是拿手機在搔癢..被違規人申訴怎麼辦

2.其他違規,警察又打電話來說,他是怎麼樣為什麼會檢舉他,然後說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
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你去問其他人這種違規很嚴重是不是

3.建議大家盡量以匿名方式檢舉,讓處理員警依法處理,只有舉發或不舉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


第31-1條二項: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或其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持手機搔癢,就只剩一手騎車,歸納為「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亦無不可啊,
不然警察本身又如何抓,都要調通聯時間來佐證嗎?

警察打電話來問,您就回答他說「我爽檢舉啊,違規不嚴重罰款就輕,違規嚴重罰款就高,你
管那麼多幹嘛。」

匿名一般不會受理的。有個L大檢舉幾萬件,他現在可能香甜入夢了,沒有麻煩啊。

(對不起,他還沒睡,在樓下)


oral wrote:
小弟最少保留原檔5個月以上

不過話說回來,小弟每個月少說3-500件闖紅燈違規舉發
受理單位從來沒有跟小弟要求過原始檔案
一向都只有通知已經開單告發的信函而已

附上一份晚上剛剛出爐,非常新鮮的告發通知單
================================================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3年4月24日寄給市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敬復如下:

一、您檢舉車號XXX-XXX交通違規1案,檢視您所寄錄影影像資料,
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及第53條1項規定逕行舉發在案。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茂穗 敬覆
================================================


舉發惡意交通違規,救人又救己,何樂而不為?

有圖有真相,小弟目前最早的原始存檔是2014/01/09

...(恕刪)

o大
好久不見了
大黃蜂的大頭照換了阿
一個月500件闖紅燈...太猛了
守法的用路人感謝您

p958575 wrote:
1.騎機車使用手機又沒戴安全帽,很明顯拿在耳邊,警察卻打電話來說他如果是拿手機在搔癢..被違規人申訴怎麼辦

2.其他違規,警察又打電話來說,他是怎麼樣為什麼會檢舉他,然後說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
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你去問其他人這種違規很嚴重是不是

3.建議大家盡量以匿名方式檢舉,讓處理員警依法處理,只有舉發或不舉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恕刪)

1
違規人要舉證
不是檢舉人要舉證
檢舉人只是提供照片影片
告發與否的裁決權在於承辦員警

2
檢舉幾萬件
沒遇過這種事
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承辦員警就會告發
管你啥嚴重不嚴重的

3
匿名檢舉的話絕大部分極大部份的承辦員警不會處理
gojen wrote:
請問大大,這回覆都沒有單號,如何得知真的已開單告發?

看飛飛大的po文,他為了單號還去函詢問,最後才給他單號。

...(恕刪)

有些分局會提供舉發單號
有些分局不會提供舉發單號
有些分局你跟他要
他就會給你
有些分局你跟他要
他還是不會給你

可參考一下
其他篇
有人提問
我的回覆





cdyao wrote:
看了這些吃案的討論,不免覺得自己花時間送的件是不是都被河蟹掉了
自己主要是送台北/新北的件,曾跟新北警方要過紅單號,
也是回覆說"將違規照片資料及案件清單送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委外逕行舉發中心"
而不能給單號。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甚麼辦法確定沒被吃案呢?可以用市長信箱詢問逕行舉發中心有沒有收到件嗎?

(另外請問警方提的舉發中心是"委外"的民間單位嗎?)
...(恕刪)

對阿
他們都是這樣說阿
我覺得有開單啦
原因如下

1
因為我之前最高記錄一個月送1500件
那承辦員警打電話來跟我求饒
叫我不要送那麼多
他快加班加到爆了

2
拍巷子內的違停
當地居民聯合里長去跟管區抱怨
說有人一直來拍違停
害他們一直被罰錢
員警打來跟我求情

3
有個地方一直被我拍紅燈右轉
被拍的民眾一直去跟警察抱怨
後來那個地方改成紅燈可右轉號誌了





綜合以上三項可得知
罰單是一定有開的
違規人也是一定有被罰到錢的


car888 wrote:
第31-1條二項: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或其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持手機搔癢,就只剩一手騎車,歸納為「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亦無不可啊,
不然警察本身又如何抓,都要調通聯時間來佐證嗎?

警察打電話來問,您就回答他說「我爽檢舉啊,違規不嚴重罰款就輕,違規嚴重罰款就高,你
管那麼多幹嘛。」

匿名一般不會受理的。有個L大檢舉幾萬件,他現在可能香甜入夢了,沒有麻煩啊。

(對不起,他還沒睡,在樓下)

...(恕刪)

本來關電腦了
心有靈犀聽到c大的呼叫了

那些梗應該是網友幻想的
交手過20幾個分局的承辦員警
還沒遇過有警察問這些有的沒有的

1
有遇過請我去分局泡茶的(誰理你...)

2
有遇過到我家找我的(我請警衛跟他聊天 其實只是要測試留的地址真假而已...)

3
有遇過說想跟我交朋友的(打兩次電話來而已 其實只是要測試留的電話真假而已...)


初心者不用怕
我是一個月送800~1500件才有如此VIP級的待遇
如果你是一個月送個幾十件而已
承辦員警是不會對你這麼好的

linpredator wrote:
有些分局會提供舉發單...(恕刪)


清楚了....感謝您的經驗分享!

= = = = =

員警求饒...這是該哭還是該笑?
哭是平常就睜一眼閉一眼慣了,民眾也慣了,反正沒警察,燈號、標線連參考的價值也沒有了。
笑是讓以前沒做的事,趁著有人幫你做,就一起做了吧!

民眾去跟管區抱怨,員警求情這就不對了,不能積非成是嘛!
那怎不去跟立委抱怨,把法條改了不就得了。

gojen wrote:
清楚了....感謝您的經驗分享!

= = = = =

員警求饒...這是該哭還是該笑?
哭是平常就睜一眼閉一眼慣了,民眾也慣了,反正沒警察,燈號、標線連參考的價值也沒有了。
笑是讓以前沒做的事,趁著有人幫你做,就一起做了吧!

民眾去跟管區抱怨,員警求情這就不對了,不能積非成是嘛!
那怎不去跟立委抱怨,把法條改了不就得了。
...(恕刪)

g大
不用客氣
守法的用路人感謝您加入檢舉志工的行列

上面的1 2 3
再加一個4

之前常拍紅燈超越停止線的地方
那邊的停止線竟然被似有若無的塗銷掉了
和3的常被拍紅燈右轉就改成紅燈可右轉號誌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見台灣的鄉愿民粹還是無敵阿
哈哈哈


所以
檢舉交通違規
違規人是一定有收到罰單的
初心者們就不用再擔心囉

要不然還是擔心的話
簡單
找個300元或600元便宜的違規項目
叫家人朋友違規一下
你在後面拍
然後檢舉他
看他有沒有收到罰單就知道了阿

gojen wrote:
你說的這三點是真實發...(恕刪)


不舉發怕記者上門!
一次舉發太多也怕記者上門!
以往兩小時檢了上百輛,被警官好意提醒,記者上警局關切!
不過後來該路段交通大好,大家都很乖!

社會會亂就是我們沒有把違規者教好!沒關係我會很有耐心慢慢教!多教(繳)幾次就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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