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看來你應該要去查一下...(恕刪) 意思我當然知道啊,可是就畫面上看來,汽車是轉彎車,他轉彎連停等的動作都沒有就算了,他幾乎是在用原本在直線道的速度就切過去了,停等,或是轉彎時放慢速度,這都算是防吧→_→
胖黑 wrote:汽車是轉彎車,他轉彎連停等的動作都沒有就算了,他幾乎是在用原本在直線道的速度就切過去了,停等,或是轉彎時放慢速度,這都算是防吧→_→ 遙控不了他人.但可以控制自己吧大7是非常該死.但機車主有贏到嗎?RIP那我們其他用路人有學到什麼嗎?
汽車駕駛沒停看聽 機車速度疑似有點快台灣的汽車駕駛大部分都不錯但也是有老鼠屎 開好車卻腦腦開前幾天在民權大橋騎機車(我騎機車道) 汽車道塞機車道暢通 快下橋的時候汽車駕駛等得不耐煩就切過來機車道離他不遠 車速不慢 還好煞得住 然後我就請他吃了喇叭讓他成為下橋的焦點 橋上限速50不要騙了誰上橋還開50 但自己騎OR開自己的車道有障礙??馬路是大家的 你不亂切 我騎不快 這樣大家都可減少車禍發生機率 共勉之
100%是機車的錯因為汽車沒停下來禮讓機車先通過就直接轉彎即便今天機車騎到破百 也完全是汽車的錯汽車這麼大台卻沒看到 都應該要怪汽車駕駛才對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轉彎車就是混爛 沒有路權-------------------------------------機車最好沒有問題 那種速度絕對有90的嫌疑不要跟我說那稍微快一點都超速的路口這種速度沒超速啦官司打贏了又怎樣 ? 死了終究只能怪自己難不成要在天國向汽車駕駛抱怨 打他?騎機車就該有出事都會很嚴重的認知機車撞汽車 就算是機車對了 傷的也是機車這無關法律 如果這點道德認知都沒有 我看也別上路了尤其那種跟屁孩一樣的速度 我不予置評而且不是也一直在宣導接近路口時請降低速度避免遇到闖紅燈的嗎 ? 機車騎士顯然把宣導當放屁在台灣 不提防三寶也是一種錯誤 交通法規根本無解我不敢說汽車提早轉 而且沒禮讓 這樣還能無罪但機車一定對?
summilux wrote:實在太慘烈了!不值得! 搶快只能證明人是肉做的!... 這兩輛車就是車禍當事人車輛嗎?與汽車撞上的機車是以強化龍骨雙三角台著名的刺激400,這輛機車是第一代無ABS車種,機車淨重205公斤,最高急速約160公里/小時,油門一催可以在10秒內加速到100公里/小時,上述兩點也說明了為什麼事故機車的車速非常快的原因...性能有這程度!另外以這輛機車的車體剛性與重量來說的確是能將汽車給撞爛的...所以汽車駕駛人在路上看到刺激400時還是閃遠點,千萬不要當普通機車來看,如果今天汽車撞擊點是駕駛座的話,刺激400的車體剛性是足夠將汽車駕駛人給掛了的...
suton wrote:遙控不了他人.但可以控制自己吧大7是非常該死.但機車主有贏到嗎?RIP那我們其他用路人有學到什麼嗎? 這些話有些人是聽不進去的任何期望機車不要衝太快的勸說都會被當成是想幫汽車脫罪的辯解對這些人而言捍衛路權遠比生命安全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