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te wrote:
其實~~可以等他轉過去之後你再走呀,是會多花一點時間啦
但是就不用走到禁行機車道呀
不是說趕時間就可以繞到進行機車道,那我趕時間就可以超速嗎??
所以我們也要連署說"廢除市區限速"嗎??....(恕刪)
如果有人佔用慢車道辦喪事呢?等他辦完..機車再走嗎???
用車種分流實在是很怪異的行為...一堆機車塞在一起,旁邊的兩條"快車道"卻空空如也...
根本是變相鼓勵開車.減少道路的利用率,增加行車時間,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結果?
台北市快車道的限速之低,以目前的造車技術來講...機車絕對有能力行駛在所謂的"快車道"
一堆公車,小黃,烏龜車,機車,塞在一條小小的路上,會有多安全...減少道路使用率罷了
機車專用道也免了吧,有跟沒有差不多.反而危險.
設機車專用是要公車別靠邊,小黃別載客,貨車別卸貨,汽車別右轉嗎?既然不是,難道是寫給自行車看的
機車亂鑽的確是需要好好重罰,機車直接沒入或吊銷駕照好了.既然沒有安全行車的觀念.就別上路
Delavi wrote:
小弟是學交通的,關於您說的方式可能不太可行,....(恕刪)
在台灣,真的有心要改善交通的話,您該學的是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