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教訓告訴我們
1、警察局長的話不可信,長官也是會先照顧自己人的!
2、該堅持的就要堅持,寧願鬧大也不要被冠上莫須有的罪!
沒錯,就是莫須有!
所謂莫須有就是不用一定有,只要有可能就是有!!
我贊成酒駕加重處罰,
十倍也不嫌多;
但利用一般人不清楚規則的盲點陷人以罪,
不是執法者該有的態度。

德仔仔 wrote:
本人在5/9凌晨1...(恕刪)


得記下來 只要喝酒 啥車都不能碰 也不能坐

不然駕駛暫離 就可能會變酒駕 駕駛回來會被說是頂替的

例: 喝酒了 請沒喝酒的朋友開車

沒喝酒的朋友很熱心暫離到7-11幫忙買瓶水

這時喝了酒坐在車上的人就有可能變酒駕了

好複雜啊
沒喝酒的人坐在機車座裏發動準備倒退機車,
喝酒的人在後面幫忙拉機車後座幫忙機車倒退。
這樣構不構成酒駕?因為喝酒的人有讓車子移動了哦!
又或者是坐後座的醉人有用腳划動,這樣算不算?
移送程序還是要走完才能釐清你的犯罪行為
有沒有罪需要法院判斷
這才是法治國家的程序
你就乖乖配合吧
你要做的不是跟警察對著幹
趕快配合去地檢和法院說明解釋
不過這跟250cc以下機車有啥關係
這是駕駛行為分區錯誤吧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德仔仔 wrote:
本人在5/9凌晨1...(恕刪)

老實說你這個案確實是有爭議的,但主要還是要看法官裁判時如何心證,你只能聽天由命。

警察在做詢問筆錄時一定會問一個問題,你從哪裡出發,要到哪裡,駕駛何交通工具
這問題主要就是在佐證你有駕駛行為,想當然你會回答你只是在移車而已
所以你可以請求調閱最近路口的監視器畫面,證明你並沒有"具體"的駕駛行為
畢竟酒駕罰的是抽象危險,如果你的主觀意圖就只是移車幾步停好,到底會造成哪門子的危險就值得商榷

但你很難自圓其說的是,你若要移車停好,那車輛保持發動要幹嘛?你又是以何種方法移車,這點也未見詳細描述
你車輛若保持發動,用手移車的過程也可能誤觸油門導致危害,光這點就會影響法官心證。

我相信你沒酒駕的惡意,所以就祝你好運了。
guies wrote:沒喝酒的人坐在機車座裏發動準備倒退機車,...(恕刪)



何必沒事找事做勒
想想被開酒駕可以搭幾次計程車
答案就很明顯啦
警察抓到酒駕業績好像不錯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Kain72 wrote:
話說既然這嚴格,為...(恕刪)

抓不勝抓~~~
還是有一堆人存著僥倖心理!!!
小弟已經好幾年不碰酒了~~~~~

在你酒後牽車時抓你,總比等事故發生...有人傷亡後再來處理來的好吧!!!!
既然要去喝酒~~~~就坐小黃吧!!!!
尤其台北小黃密度這麼高~~~隨手攔即可!!!!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我本來就是要坐計程車的,不然一定是騎自己的車子被抓,怎麼可能是別人的車子,車主還站旁邊
那些在機場"好心"幫人拖運行李而被抓的人更冤枉。樓主的立場算起來沒有錯,我也是看到網友的回覆才知道牽車也算酒駕,在發動的車上睡也算酒駕。法令如此,小老百姓也只能配合。更何況預防重於治療,能減少酒駕的人數與降低車禍的發生,嚴一點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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