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似你很有度量但....你並非當事人 再者 一輛車價近2000萬是騎車的人的問題不要先搞出事情後再來求饒騎車鑽進內車道 毀損別人的愛車(可惜了那輛麥拉侖)端看雙方如何處理webreg wrote:若機車騎士態度良好...(恕刪)
覺得新聞真的搞錯方向看新聞說要賠250萬修車費 賠不起乍看起來賠很多甚至有些人還酸說那些有錢人不該開那麼貴的車上路但有沒有想過若是撞到的是行人呢?一條人命是400萬起跳而且這只是普通人若是醫生,律師...等有社會地位的更是千萬起跳相較起來 250萬真的很多嗎?新聞真正應該宣導的應該是保險的概念;還有不該亂鑽亂飆的觀念才對我的大學同學在大學時騎車撞傷了過馬路的阿婆判賠109萬然而他什麼第三責任險都沒有甚至強制險過期了也沒去保就這樣...還沒畢業加上學貸就負債150萬畢業後的頭幾年薪水的一半都拿來還債所以...有在騎車開車的不管是新車舊車若你只有保強制險一定是不夠的一定還要加保第三責任險現在線上投保很方便建議搜尋一下去保一下吧!
阿誠0725 wrote:覺得新聞真的搞錯方向...(恕刪) 同意我覺得今天是上天給這位機車騎士一個警告幸好今天沒自己撞死 撞壞的還是車子而已如果今天是一個走在綠燈人行道上的行人該位騎士不就有很大機會不剎車直接撞上去到時候可能就不是250萬可以解決的了,還外加一條過失致死罪。
ckt18375 wrote:假設騎士沒錢家境又清寒超跑車主又能如何還有社會上很多邊緣人根本不怕你來告爛命一條隨便你反正沒錢所以保險是用來保護我們這種正常人的能保就不要省 車主不必告只要向保險公司出險就好剩下的是保險公司的律師團慢慢地跟孝子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