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拉拉拉 wrote:
其實高速公路比快速...(恕刪)
你的論點不正確,這跟先不先進無關。
拿國外的機車比例來對比臺灣,一點都不合適,數量差太多,機車與汽車比例差太多。
國外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開放各種機車,不痛不癢,他機車根本沒有多少台在上面行駛。
臺灣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開放紅黃牌機車,影響也不大,因為數量不多。
但是開放白牌就不一樣了,汽車並不會因此減少,反而會多出很多機車。
路上汽車沒變少,機車反變多,對塞車完全沒有幫助。
試想一些本來就容易塞車的路段,各種機車再蜂擁一上,直接佔掉一車道,能不塞嗎?
雖然你的論點有誤,但是爭取路權是正確的事,只是要看你爭取的是怎樣的路權,為誰爭取。
最民主的辦法就是公投,依照民進黨的版本,等公投法修正案通過之後,萬分之1的公投提案過關門檻,約為1800人,湊滿1800人提案就可以開始連署,不難吧?
而百分之1的公投連署過關的門檻,則約18萬人,只要18萬人連署,就可以投票。
投票採簡單多數決,贏了就過了。
但是呢,連署要18萬人,全臺灣所有大型重機車輛掛牌數量不到10萬,有大型重機駕照的人約26萬。
意思是提案如果不納入白牌的權益一起爭取,連署階段應該就不會過了。
納入白牌的權益一起爭取的話,問題又來了,155的可以上,那149的怎麼辦?
149的可以上,135的怎麼辦?
135的可以上,125的怎麼辦?
還有115、110......
再來投票階段,要怎麼讓白牌出來幫忙紅黃牌投贊成票?
怎麼讓反對的各種汽機車車主不要來投反對票?
如何說服社會大眾支持?
首先要提出一個對全體用路人都有利的理論,再依此理論設計公投題目,這樣就有機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