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公車"內側車道"違停,配合違規女騎士,險釀車禍.....

私人土地沒錯,有視線死角不減速,撞了也沒對錯,但一定要賠傷害,可以繼續不減速沒關係
阿阿123 wrote:
賴清德市長先前提出違...(恕刪)
chang987 wrote: 照你的邏輯,那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也是"

法律上機車屬於汽車,本來就可以走快車道,只是普通重型還受到禁行的桎梏。

你還是沒思考到重點,我再說一次,二線道完全沒有禁行的理由,請問內線危險在哪裡?你懂得正確變換車道嗎?你會打方向燈嗎?你會看後照鏡嗎?你跟得上車流嗎?

你有安全駕駛的概念,還有什麼好怕的?你都經歷腳踏車事故經驗,怎麼不好好想想,機車在機慢車優先道疾駛是正確的嗎?落實車速分流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如果再想不通,一直死腦筋認為內側就很危險,那我就不再多說了
parislike8 wrote:
法律上機車屬於汽車,本來就可以走快車道


那條法律說機車屬於汽車??抱歉,我沒看過...

機車有機慢車道,也有外線可用,何苦一定要騎內車道
安全嗎??你敢我可不敢..

如果開放機車可行二線的內車道,機車就會在內外車道的車陣中穿梭..
這種事故看多了,危險就在這裡...

讓機車可行二線的內線道,不是給機車路權,是存心要把機車騎士害死,汽車是四輪而且是鐵包肉,機車可是二輪還是肉包鐵...

在車陣中,沒有人有那種能耐和閒功夫,可以一心二用,一直注意後視鏡與左右視鏡.還要注意前方車況...

幾天前我就看到一台機車騎內車道,結果機車前踏突出的物品,擦撞到安全島
摔車把前方停在紅燈前的賓士車給撞了,這下真不知道他要怎麼辦了??

機車要二段式左轉,那這個規定也是"禁行窮人的垃圾歧視規定"嗎??

騎機車的就是窮人嗎??
那我騎單車又算什麼??
今天是公車停在那邊...
如果今天那邊是一道牆壁 下場是不是也一樣??
sy8210 wrote:
單純你開車經驗不足!

看到內車道有車輛停著

就要自己減速慢行 看看是什麼狀況


還有... 這司機只是想說機車在中間有點危險 先讓他過好了


..(恕刪)


正解+1
公車讓機車避免自己惹事

賴清德如果有錯, 就是取締各種違規不力
跟這台公車無關
PO文的你臉好腫啊

個人土地私設道路也要扯到市長
你是選輸人家多少,要這麼生氣

然後你駕駛技術要再練練
技術經驗不足,沒有防衛觀念
請順便檢討一下自己過彎跨線


阿阿123 wrote:
賴清德市長先前提出...(恕刪)
玩 Skyrim 吧!

阿阿123 wrote:
賴清德市長先前提出...(恕刪)


你可能誤會了喔,這是台南夢時代內的私人車道,並非政府所持有的公有道路喔。

他是單向道設計,在環繞的四周每隔約50公尺有開個入口道路,所以當年看到有大

車停在旁邊時,你應該要提高警覺。

又因為是夢時代所持有的私有道路,所以賴市長也無權管轄。
你慘了你,竟然敢罵賴神,到時候被民進黨青年軍砲轟..........

阿阿123 wrote:
賴清德市長先前提出...(恕刪)


沒錯
是該請賴市長好好整頓一下交通
特別是像你這種開車過彎時跨越雙白線的
這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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