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ding_chang wrote:其實變換車道每次沒打燈都是一張罰單、光看就至少三次、可以分開檢舉的。 高級車的車主不怕罰款跟吊照,最怕被判拘役跟扣車!老子都買得起幾百萬的車,哪怕你那幾萬塊的罰款!建議政府,車主多次危險駕駛(逼車、多次任意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直接將該車充公當警車,並將車主拘役1個月併科罰金1/5該車牌價!保證有錢人不敢任意嘗試!
keyeh wrote:這位開賓士的車主,...(恕刪) 在他開始不耐煩切到外側時版主應該就要有心理準備,這種傢伙肯定是隨心所欲的開,同時間就要縮短和前車跟車的距離了....但開版的這雨刷也太悲劇了吧!不刷還好,刷了整個車牌更加看不清楚...
jaku329 wrote:有正常速度和聲音的...(恕刪) 應該是放慢影片才會有的感覺,感覺就是硬切,加上110不會是影片這樣的速度感,反應時間也比較短不過我個人是會再踩一點跟上前面車流,就算已經開到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