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停車失敗,請問原因是什麼呢?

台灣警察欺善怕惡的行為不少,或是不夠專業

同樣是停在黃線,有車會被開單拖吊

但同樣準則,一排住戶對面的路段都是黃線

車也應該大都是住戶的,都沒看到被拖吊或開單

警察辯稱說停黃線只要不影響消防車或交通就沒關係

結果有天我停在警察說的路段,沒有影響到交通,黃線內,

但不是住戶對面,汽車還是被拖吊了

所以喔,遇到台灣的警察,實在是很無言

每次檢舉都一副好像找他們麻煩一樣

勢力大的 怕住戶反彈就只能裝死

在一個高喊轉型正義的國度,實在是非常諷刺

這些公平正義的口號還是聽聽就好,大多是利益相關才喊的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照...(恕刪)


你就在檢舉一次, 並強調在不受理, 就丟給媒體了。
第一張照片後面有四台機車,其中一台是紅色

第三張照片中只看到兩台機車,紅色機車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輛汽車

才短短幾秒的時間會有這麼大的變化?
1.吃案
2.警察...遇到偷懶的

我到目前是沒檢舉失敗過啦
哪天失敗
我應該直接說我會上報給高層單位.並指控你們

善意只釋放給同樣對你釋出善意的人
唉 壞心人還真多 要不是惡意或太誇張 真不該檢舉
這台賓士聽的很旁邊了耶
我個人認為沒妨礙到他人就好
像並排就是很沒水準
我會建議你把車牌號碼用掉~~
你到時候被車主看到先搞你公布隱私
也許最後會不了了之~~但也會浪費你好幾天
現在個資法非常麻煩
x9300019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x9300019大大的回覆似乎比較理性了....

不要再吵為什麼人在車上就不能拍照檢舉了,
請自行查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56條,
不要功課都沒做就推給警察吃案、懶得開單、有力人士什麼理由的,
這也是為什麼被開單時,前方玻璃會夾一張白單的原因,
一來是通知,二來是證明整個開單程序你人都不在現場,符合56條要件。

檢舉前先想一想換成你是當事人,這張單如果真的開出去了,
有什麼理由可以申訴成功?

就原PO的照片來說,x9300019大大已經解釋,
你要如何證明是車輛違規日期即為你所打印的日期?
最簡單就是附一張原始圖片,含有EXIF等資訊,
不然我是違規車主只要申訴日期不符,你就是一起出交通法庭作證。

要檢舉就做好功課一次到位,沒做功課就含血噴人這行為挺幼稚的
如果只附圖2.圖3
應該就會成立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恕刪)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恕刪)

他是賓士
應該很有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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