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完全搞錯重點了

樓主的意思是 左轉車可以左轉的時候轉過去 卻被行人擋住 會造成車流回堵甚至堵到變換號誌
警察取締她覺得沒問題 但是更有意義是站出來進行人車分流的工作(畢竟是上下班時間)
警察在那邊拍再久 堵的路口還是會是堵的(因為就是合法所以才會回堵)

就像其他樓講的
你去要求那個女警不要取締是沒有意義的
不如陳情申請多時相號誌 多一個僅有行人行走的號誌
這樣比較不會回堵
對台灣人而言好言相勸沒有用
收單紅單會痛才有用
樓主第一天住台灣嗎?
有人指揮交通都不一定會聽了

沒人指揮的時候還不是保持原樣

違規的人全部被開罰

一次不怕兩次三次

就會乖了...

樓主第一天住台灣嗎?+1

Joycemylove wrote:
所以大多數的車子都會找縫鑽
而行人看到,多半也會稍微讓一下
我在這邊上下班許多年了
也從來沒有看過車禍 (恕刪)




所以你是一天24hr..每分每秒都在那囉

你沒看到並不表示沒有
也不表示完全不會發生

所以別用你上下班經過的那幾分鐘就斷定那處不會出車禍

被後頭公車叭就叭
總比你撞到行人好太多吧






因此..浪費我無聊的幾分看完
而得到結論是你太無聊...我也真的太無聊
萬芳醫院這個路口,如果大家都遵照號誌的話問題應該會少點。

1. 左轉進醫院的車道,是有一個左轉專門時向燈號的。此時行人是紅燈,對面車道也是紅燈(也就是照片中公車所在的那個方向),醫院對面車道是綠燈,可以直行和左轉。此時左轉完全沒有跟人搶道的問題。

2. 但是,行人很愛闖紅燈。連 20 秒都不願意等,不知道此時有左轉車輛,在這之前還有巷子裡出來的直行車可以過來,有連個短短幾十秒都不願意等的行人,不打結才怪。

3. 然後很多要左轉進醫院的車輛,不願意遵照號誌走,以為左轉燈沒了還可以在那邊 "蒲伏前進",等沒車時偷轉。這樣除了被對向車輛叭,往往也是要等到對向也紅燈了才能轉,其實是滿危險的。但是若左轉燈沒了之後,乖乖在那裏等綠燈變紅燈,到下次綠燈剛亮時有左轉燈,後面的車也會一直按喇叭,甚至我還看過警車也不照左轉燈號左轉的。所以... 你說該怎麼辦呢?
你如果到日本或美國

會發現汽車等到死,也要等到行人過完他們才會通行


Joycemylove wrote:
前兩天發生的事
想聽...(恕刪)

講一個很久以前的老笑話:

警察攔下闖紅燈的機車騎士說:先生,你沒看到紅燈嗎?
騎士: 有啊~
警察: 那你還闖紅燈?
騎士: 因為我沒看到你啊!

樓主,這樣你懂了嗎?
Joycemylove wrote:
我說:我不覺得你站在這邊錄影我有被保護到啊,如果我走過斑馬線被車撞了,那你也只有錄影而已,我還是被撞了


會用這種吵嘴比喻方式的人實在很難讓人認同,

就算警察站在路口指揮交通就能讓你過斑馬線不被撞?

車輛行經路口應當就是要注意行人,

要是駕駛沒看到你走在斑馬線上往你身上頂,

我相信旁邊多個警察他也看不到,

所以是要警察幫你檔還是怎樣?

雖然我不贊成警方用偷拍的方式取締,

但我更厭惡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駕駛!
Joycemylove wrote:
前兩天發生的事想聽...(恕刪)
台灣的警察只算公務員而已啊, 沒人鳥他呀~

因為司法制度的問題,
警察抓犯人不敢開槍(犯人中槍, 還要自己賠錢)
路上攔檢,小屁孩不停車也不能追(小屁孩出車禍也算在警察頭上)
路上抓違規, 可能被嗆, 也可能被打。(所以只能偷拍)

所以現在的警察, 只好當狗仔, 偷拍比較安全一點~


Joycemylove wrote:
前兩天發生的事想聽聽...(恕刪)

你是「車本」思維
「人本」思維才是較文明的表現。
結案
你不是太無聊,你是太不上道。

我在台北等人行道通行的人過馬路
從不曾有在後方的汽車按我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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