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43 wrote:
這個要是在台灣,鏟...(恕刪)


鏟土機的家屬一定會出來選立委
台灣警察的悲哀

https://youtu.be/KMxYT3-i6x4
左岸...全體鼓掌叫好!
台灣...開槍的先寫報告,再面對那開裝載機的孝子他爸媽的巨額求償,最後鬼島恐龍出面叫開槍的賠1000萬...
以目前來說,應該先攔下檢驗排氣管是否有符合法規。

投錯地方..

如果在呆灣應該不會被一槍擊斃..

還是有可能打打羽球..

幾年後又是一條蟲...
這駕駛...脾氣是硬了點..竟然在路上直接鏟車...
raymazda wrote:
投錯地方..如果在呆...(恕刪)


在呆灣不會被一槍擊斃啦
呆灣警察沒那麼準
大陸武警等於是現役軍人, 訓練方式不同
還不是使用狙擊槍
台灣只敢一直射輪胎
可能射到隔天還在射
一直到沒油才結束鬧劇
然後有教化機會
繼續生活
在台灣
鏟土機的家屬一定會出來選立委...

哈哈...我笑了


steven0415 wrote:
鏟土機的家屬一定會出...(恕刪)
法治的社會要能夠做到自我約束

當一個不法之徒都能說出,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時,這個約束已經蕩然無存,也就是目無法紀

這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大家都要負責

用80/20法則來說,20%的人包含政府官員,法制人員,民代,媒體...等有影響力的人要負80%的責任

管理法治是需要權變的,現行犯只要危及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執法人員就應該開槍

而且憲法第2章,第15,22,23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的保障也是祥和社會的公約

而這個公約已經"爛"掉了,因為對犯罪者一點約束都沒有

Way to go for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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