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夢 wrote:我給滿分~橫轉4圈半...(恕刪) 我只能給87分,真的不能再高了!在臉書上看到一段話:「我騎車的技術是不停的訓練和摔車換來的成果,車摔了牽起來繼續騎,這又並不可恥,要練技術那有一個沒摔過,就算是世界頂尖受過專業訓練的MOTO GP的選手,還是有出錯的時候,更何況我只是業餘的玩家,我只有從失敗中吸取更多的經驗,讓自己慢慢的成長,如果你PO我以前摔車的照片就以為可以打擊倒我,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你說不要命最強,我是不是要說很怕!!!」......只能說,看完傻眼
d1994830715 K大 wrote:一定有前科你不用擔...(恕刪) 你找了一個本身有肇責,有罪的過失致死。你知不知道更多的案例是起訴過失致死後,最後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無罪何來的前科?(要說是有被起訴的紀錄吧?)更別說還有所謂的認罪協商。隨便舉個例,有人摔車,不幸自摔去對向的汽車或公車輪下。汽車、公車駕駛依過失致死,或業務過失致死移送。最後結果是無罪(無罪當然是很多的前提下一定要無過失)。這種案例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