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舒服又不用風吹日曬雨淋 為什麼還要那麼趕呢?

今價賣喔 wrote:
搞不好人家真的有急事
有急事就可以違規


這是你下的延伸結論,不是我的

上面我提到我的兩個急,就算我被吊銷駕照我也願意,因為跟生命相關
在美國超速是要直接上法院的,但我記得當時還想,怎沒有警車出現,幫我開道

檢舉是任何人的權力,都可以去檢舉,要檢舉我也贊成
如果真有嚴重急事,駕駛人也有權力提起撤銷訴訟,
有罪與否, 是 由 法 官 依 照 當 時 狀 況 來 定,而不是靠看圖說故事的網路公審

至於你說的有急事就可以違規,對,的確是這樣:
依行政罰法第13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緊急避難也是阻卻違法之正當事由,如因緊急避難之行為致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予處罰。

-------實際案例-------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5日 上午5:26
一名男子接獲父親病危通知,從苗栗趕往台北探視,在高速公路超速被罰三千元還記違規點數一點。當事人向苗栗地院提出異議,法官認為當事人急著要見父親才超速,處罰未免違反人性,裁定不罰。由於監理站並沒有提出抗告,全案因而確定免罰。(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苗栗竹南鎮一名謝姓男子,去年十月十日上午,從竹南上二高趕往台北,由於比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超過十六公里,被苗栗監理站依法裁罰三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不過謝姓男子向苗栗地院聲明異議指出,當時父親在台北市聯合醫院住院,因接獲院方的病危通知,急著趕到醫院探視父親,不慎超速違規,實在情有可原,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謝姓男子並向法官檢具醫院發出的病危通知單影本,確定病危通知時間為去年十月十日上午十點,而謝姓男子違規時間為十點十九分,顯示謝姓男子一接獲醫院通知後就趕著駕車北上。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姓男子超速違規雖然是事實,但因至親病危,命在旦夕,必須趕赴醫院隨侍在側,否則父子恐將陰陽兩隔,可說是分秒必爭,在此情況下不慎超速違規,在所難免。法官也認為處罰未免違反人性,因而裁定謝姓男子免罰。而全案苗栗監理站並未在時限內提出抗告,因此謝姓男子撤銷處罰定案。

-------實際案例-------
妻將臨盆 夫超速趕至醫院 不罰〈解說:張國隆律師〉
新  聞:
  今年一月十四日上午,住在中和的男子劉○仁和身懷六甲妻子前往彰化探親,但車子開到苗栗三義附近,劉某妻子就出現羊水滴漏、腹痛情形。看到妻子即將臨盆,也讓劉某顧不了三七二十一猛踩下油門狂飆折返台北,而在三義路段遭雷達測速照相機拍到時速113公里的超速照片,事後劉某接到這張超速罰單向監理機關提出異議,但監理所卻以劉妻生產時、地與超速時、地有相當差距,依舊開出了3千元罰鍰的超速罰單並記點一次。
  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但劉某開到113公里遭開單告發後,向法院聲請異議欲撤銷罰單。交通法庭承審法官調查發現,劉某超速是因妻子即將分娩所致,法官審結以劉某趕著生小孩僅超速13公里,符合避難的必要性及相當性原則,裁定劉某超速行為免罰。
  承審法官發現,劉某違規時間與其妻生產時間僅相隔一日,與一般常情相符;另外懷孕婦女如出現陣痛、破水等徵兆,應即至醫院待產,否則可能危及母體及胎兒生命健康,也是一般經驗法則及醫學常識,而劉某眼見妻子已有羊水滴漏之徵兆,而急欲將妻子送醫待產,也是身為人夫、人父所當為。


-------鄉民最愛的網路公審,有圖有真相,但不會看走眼?-------
http://oops.udn.com/oops/story/6698/761006
REALPOWER wrote:
這是你腦補下的延伸結...(恕刪)



如果全台灣每個人每天都有急事,都來惡意違規,你受得了嗎?


希望你不要整天做這種影響他人生命的事情,拿你的朋友家人的命去斷送別人的性命,自私到極點

這一定要檢舉的

不檢舉這種人就太對不起守規矩的社會大眾了

加油樓主!!
嵐夜 wrote:
如果全台灣每個人每...(恕刪)


我家沒有整天都要人去急救.. 一萬多個日子,只發生過兩次
難道是你家常常如此,所以會認為別人也常有?

我上面說的重點:
有罪與否, 是 由 法 官 依 照 當 時 狀 況 來 定,而不是靠看圖說故事的網路公審
對與錯是由正義魔人/天使來決定的?

如果你能看懂上面的法條跟案例,
上廁所是急事?還是要死人了是可以免罰的急事?

錄/拍下當下證據直接檢舉就對了
不用特地當正義魔人還追過去攔對方
路上超多這種人當馬路是他家的
跟他理論大多會回說又沒撞到有撞到再來說
搞得正常遵守法規騎/開車都要有防衛性駕駛觀念
無言

REALPOWER wrote:
我家沒有整天都要人...(恕刪)

你的例子就是.....雖然違規,但是是因為自己有迫切須處理的事件不得不違規,有罪與否, 是 由 法 官 依 照 當 時 狀 況 來 定......
依行政罰法第13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開頭就是"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這算但書吧???有急事可違規,但是在避免違害他人生命財產情況下能違規不是???
那這事件....逆向有急事但可能會對對向的騎士造成傷害....就不能適用吧??????
REALPOWER wrote:
這是你下的延伸結論,不是我的

上面我提到我的兩個急,就算我被吊銷駕照我也願意,因為跟生命相關
在美國超速是要直接上法院的,但我記得當時還想,怎沒有警車出現,幫我開道

檢舉是任何人的權力,都可以去檢舉,要檢舉我也贊成
如果真有嚴重急事,駕駛人也有權力提起撤銷訴訟,
有罪與否, 是 由 法 官 依 照 當 時 狀 況 來 定,而不是靠看圖說故事的網路公審

至於你說的有急事就可以違規,對,的確是這樣:
依行政罰法第13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緊急避難也是阻卻違法之正當事由,如因緊急避難之行為致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予處罰。

-------實際案例-------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5日 上午5:26
一名男子接獲父親病危通知,從苗栗趕往台北探視,在高速公路超速被罰三千元還記違規點數一點。當事人向苗栗地院提出異議,法官認為當事人急著要見父親才超速,處罰未免違反人性,裁定不罰。由於監理站並沒有提出抗告,全案因而確定免罰。(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苗栗竹南鎮一名謝姓男子,去年十月十日上午,從竹南上二高趕往台北,由於比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超過十六公里,被苗栗監理站依法裁罰三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不過謝姓男子向苗栗地院聲明異議指出,當時父親在台北市聯合醫院住院,因接獲院方的病危通知,急著趕到醫院探視父親,不慎超速違規,實在情有可原,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謝姓男子並向法官檢具醫院發出的病危通知單影本,確定病危通知時間為去年十月十日上午十點,而謝姓男子違規時間為十點十九分,顯示謝姓男子一接獲醫院通知後就趕著駕車北上。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姓男子超速違規雖然是事實,但因至親病危,命在旦夕,必須趕赴醫院隨侍在側,否則父子恐將陰陽兩隔,可說是分秒必爭,在此情況下不慎超速違規,在所難免。法官也認為處罰未免違反人性,因而裁定謝姓男子免罰。而全案苗栗監理站並未在時限內提出抗告,因此謝姓男子撤銷處罰定案。

-------實際案例-------
妻將臨盆 夫超速趕至醫院 不罰〈解說:張國隆律師〉
新  聞:
  今年一月十四日上午,住在中和的男子劉○仁和身懷六甲妻子前往彰化探親,但車子開到苗栗三義附近,劉某妻子就出現羊水滴漏、腹痛情形。看到妻子即將臨盆,也讓劉某顧不了三七二十一猛踩下油門狂飆折返台北,而在三義路段遭雷達測速照相機拍到時速113公里的超速照片,事後劉某接到這張超速罰單向監理機關提出異議,但監理所卻以劉妻生產時、地與超速時、地有相當差距,依舊開出了3千元罰鍰的超速罰單並記點一次。
  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但劉某開到113公里遭開單告發後,向法院聲請異議欲撤銷罰單。交通法庭承審法官調查發現,劉某超速是因妻子即將分娩所致,法官審結以劉某趕著生小孩僅超速13公里,符合避難的必要性及相當性原則,裁定劉某超速行為免罰。
  承審法官發現,劉某違規時間與其妻生產時間僅相隔一日,與一般常情相符;另外懷孕婦女如出現陣痛、破水等徵兆,應即至醫院待產,否則可能危及母體及胎兒生命健康,也是一般經驗法則及醫學常識,而劉某眼見妻子已有羊水滴漏之徵兆,而急欲將妻子送醫待產,也是身為人夫、人父所當為。


-------鄉民最愛的網路公審,有圖有真相,但不會看走眼?-------
http://oops.udn.com/oops/story/6698/761006
...(恕刪)

沒錯
那些就是我說的
怎樣?

你說的阿
搞不好人家真的有急事呢

你的意思不就是要說
人家真的有急事
所以違規
不是嗎

那我說有急事就可以違規阿
不是嗎

很多人的想法就是
有違規就繳罰款嘛

反正台灣交通違規罰款世界便宜嘛
不是嗎

有啥好怕的?

呵呵

搖擺虎 wrote:
錄/拍下當下證據直接檢舉就對了
不用特地當正義魔人還追過去攔對方
路上超多這種人當馬路是他家的
跟他理論大多會回說又沒撞到有撞到再來說
搞得正常遵守法規騎/開車都要有防衛性駕駛觀念
無言
...(恕刪)

沒錯
有影片直接檢舉就對了
不用管對方有啥理由啦

有啥生命危險要衝回家甚麼父親病危妻將臨盆要逆向行駛要闖紅燈要市區一路開100的理由
請他去跟警察還有法官講阿
關檢舉人啥事啊?

檢舉人沒那麼偉大
檢舉人只是檢舉
提供影片照片而已
開單告發的是員警

有理由
要申訴
拿到罰單後
請去找員警
就這麼簡單

你有天大的理由要一路闖紅燈也可以呀
理由請去跟員警還有法官說
不是叫其他的用路人體諒你
其他守法用路人哪會知道你在馬路上一路闖紅燈會有啥理由啊?
其他守法用路人只怕被你撞死而已

很多人會說
違停
闖紅燈
逆向行駛啥的
這有甚麼稀奇的
天天都可以遇到阿

對阿
我天天遇到違規違停
就是上網檢舉
說真的
根本沒時間來這邊發文章貼影片

我現在能聊天
是因為剛才把今天的案件趕在12點前都送完了

這真的滿誇張的
超危險
話說我今天也遇到一台車是這樣
不知道在趕什麼

波特尼 wrote:
這真的滿誇張的
超危險
話說我今天也遇到一台車是這樣
不知道在趕什麼...(恕刪)

照上面網友說的
應該都是父親病危或妻將臨盆吧
可以去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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