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0221 wrote:結果從左邊超車被警察...(恕刪) 所以現在騎車都是走中間(靠外線左邊),比較安全至少不用被嚇到,也可以順利的突圍identity72 wrote:有時真的很感慨,台灣...(恕刪) 所以我才認為啊駕訓班沒教就算了,有教的話大都是轉彎前30公分再打方向燈啊我朋友光是騎車,就遇到兩次了 = =" 很無言吧我是有寫"輪"眼加持.....會自動判斷,不然說起來出事最多的應該是我而非我的朋友
aniceb2k wrote:超車從右邊超車...(恕刪) 嗯,我了解aniceb2k大大的疑問,先說聲抱歉沒有把當時的路況說請楚,該路為兩線道,且中線為雙簧線,如果我當時要從外側超車的話,我勢必會騎道對向車道,更何況我所謂的超車是騎在機車道超過那台動向不明的車子,我要為我的用詞不精準提出道歉。而且重點在於該車未打方向燈才會造成如此危險的情況,他是硬插我正前進的方向。對於a大提早打方向燈的舉動,我高舉雙手贊成,提早打方向燈讓後方用路人可以提前知道前方車輛的動向,如果跟我發生衝突的車輛有打方向燈且已切向路邊,而我硬插造成事故或衝突當然是我的錯,但是當時並不是如此。我想會注意行車禮節跟規定的還是會遵守,不遵守不注意不在意的人並不會因為發生了多少事故而改變他們自己的行為。
shun0221 wrote:結果從左邊超車被警察拍到"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罰款600或許比發生車禍划算吧前面也有大大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恕刪)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是指不同車道的狀況下而我更常遇到的是同車道(巳經在最右側的車道了)打了燈要右轉,結果原本跟在後面的機車多半還是會加速硬從我右邊僅存剛剛好一台機車寬度的空間超過我的車說真的,這時我和機車巳是 前後車的關係了我硬轉彎而機車來不及停撞到我真照路權來說,後車是理虧的喔不過....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通常還是會讓他過所以,正確的道路規劃...........................................應該要取消禁行機車道才能讓機車不會危法的從左側超車不過這時機車換車道,就要遵守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的規定啦
schizocat0225 wrote:應該要取消禁行機車道才能讓機車不會危法的從左側超車不過這時機車換車道,就要遵守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的規定啦 別傻了,台灣官員的想法是:「那就連外側都禁行機車!至於機車要走哪?我哪管你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