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得標三天內完成匯款
poma4ever wrote:
事情發生在4個月前...(恕刪)


所以對方是要求多少錢????
一、被女學生機車撞到,是否就代表沒有肇事責任?

這點樓主可能要陳述清楚一點,才有辦法釐清責任歸屬

舉兩個例子:
1.開車的左轉未禮讓直行機車,害直行機車煞車不及,撞上左轉中的汽車側邊;
開車的駕駛可能覺得自己被是撞的,但肇事責任至少要負七成

2.開車的從巷弄探出頭,未禮讓主幹道機車先行,害主幹道機車煞車不及,撞上探出頭的汽車側邊;
開車的駕駛可能覺得自己被是撞的,但肇事責任至少要負七成

真實狀況如何,可能要請樓主的父親陳述清楚一點
路權觀念,許多老人家並沒有,只是覺得事故當下自己是「被撞」,就是無辜的,但事實未必如此


二、女學生真的是把車牽走了?

發生擦撞後,女學生「可能」是想先把車子牽到路邊以免妨礙交通
(雖然這是錯誤行為,至少應該先劃線標明事故現場狀況)
樓主父親「萬一」下雨天沒看清楚,誤以為沒事,連下車查看一下都沒有,車子就直接開走
當然會被告肇逃

所以樓主除非能舉證出是女學生先把車騎走,才能免除肇逃,否則很難免責
(但人家都還有辦法拍到樓主父親的車牌,顯然還沒走)


三、「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以上是從台北市警局常見問答剪貼來的(出處: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1922887&ctNode=45340&mp=108001)

從這點來看,即使肇事責任不在樓主的父親身上,恐怕也很難免除肇事逃逸的追究
因為對方有驗傷、已經報案,且肇事逃逸屬於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無論是否和解,檢察官都可以起訴(也可以酌量案情輕重,給予免起訴或緩起訴)。

四、最糟狀況, 有可能會是真的要坐牢嗎?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刑責今年6月已經從6個月以上,提高為1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大差別是:1年以上的,不能易科罰金。

如果有罪,兩個可能:
1.考量對方並非重傷,樓主父親又快80歲了,並且已經和對方達成和解,只要樓主父親沒有前科,並且上法庭時態度良好,保證絕不再犯(乾脆同意吊銷駕照,保證以後不再開車),爭取緩刑的機會還滿大的,這樣就不用關了。

2.萬一肇逃確立,又沒有緩刑,那就......真的得乖乖坐牢。

考量肇事逃逸罪成立的可能性滿高的,所以原律師建議:乖乖認罪,同意和解,向檢察官爭取免起訴或緩起訴,或向法官爭取判個緩刑,應該是較保險的策略~



poma4ever wrote:
事情發生在4個月前
下雨天, 我老爸開車被一個科大學生騎車撞到, 她自己扶自己起來後, 就把車牽走了
因為下雨視線不良, 我爸也沒什麼感覺, 想說沒事就把車開走了
結果這位女大學生居然是繞到後方把我爸的車牌拍了, 然後去驗傷又報警
之後我爸才接到通知說人家告他肇逃
他也和那位大學生連絡, 也付了和解金
但從頭到尾我爸都覺得人不是他撞的呀, 是人家撞到他後自己先行離去, 怎麼會反過來告自己肇逃??
但他想說不要把事情搞大, 就還是去慰問了那個女學生, 也去警察局寫了和解書, 給了和解金
幾個月後, 就收到公訴罪的通知要去見檢察官
檢察官主觀判定我爸有罪, 現場也不準我們請的律師說話..... 然後還傳証人, 就是那位女學生
那女學生還一直咬定是我爸接了她之後, 沒管她就離開了
律師有問那可否去查有沒有路口監視器, 但檢察官只說, 沒有那個必要
既然你們不認罪, 那就要去法庭見了
我爸也快80歲了, 為了這事天天都睡不著覺也生病了
我不懂為什麼這女學生要這樣做或這樣說, 但她一付事不關己又說謊的態度真的讓我們很難過
想請問大家, 像這種狀況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因為也事隔4個月了... 怕是調不到錄影帶, 也不知有沒有可能有錄到是女學生先離開現場
或是是否有大大有什麼建議... 我們可以做點什麼的.... 不想看到父親為這件事這麼擔心....
總結幾個問題...
1. 請問有沒有推薦"台南"好的律師或法律諮詢
2. 原先律師叫我們認罪, 賠錢了事, 但現場律師又說那不要認... 所以後來就一下認一下不認... 檢察官若已主觀認定有罪, 那我們還能做些什麼呢?
3. 若找那位女大學生, 再說明其實是她先離開現場的, 這樣會有用嗎?
4. 最糟狀況, 有可能會是真的要坐牢嗎? 我爸真的很擔心會坐牢... 但若可以易科罰金是什麼狀況有機會呢?
5. 有可能和檢察官詢問狀況嗎? 因為和檢查官開會完, 也不知她會怎麼做... 這樣子也很擔心...
麻煩各位大大了... 謝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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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我想我的本意也不是要替我爸拗什麼
現在的狀況我們也沒有不賠或不處理
我們也沒有想脫罪, 以下的文章也只是試著還原我知道的內容, 當然有人不一定同意對或不對, 但是這也不是我們關心的部份

我原意貼文也不是要討拍, 或一起來怪別人, 若讓人有這種感覺我很SORRY

我以下問的四個問題, 也從沒想過要反告或是脫罪或是什麼的
不論誰對錯, 目前都是我們在被當做肇逃的被告
不論是遇到詐騙老手, 還是真的有過失, 我們只想和平的想辦法在最快時間內看看怎麼處理最好


不好意思, 因為我也不希望讓大家繼續討論這裡是不是我的老父親想脫罪或撞了人想逃走, 還是遇到老手詐騙
我們都只是法律知識不足, 希望在這次經驗中學習如何處理


還是真心感謝以下認真回覆給予意見的大大
poma4ever wrote:
事情發生在4個月前
下雨天, 我老爸開車被一個科大學生騎車撞到, 她自己扶自己起來後, 就把車牽走了
因為下雨視線不良, 我爸也沒什麼感覺, 想說沒事就把車開走了
結果這位女大學生居然是繞到後方把我爸的車牌拍了, 然後去驗傷又報警
之後我爸才接到通知說人家告他肇逃

無法由樓主說法, 判斷路權先後

不講路權, 光講誰撞誰...
兩種可能:
1. 觀念不足
2. 避重就輕
既然和解了為什麼還會被告?
和解書拿出來看大家討論
車禍和解裡面都會有條放棄民刑事告訴
和解了還會被告那誰要和解

wetty wrote:
無法由樓主說法, 判...(恕刪)


嗯嗯
路權部份, 那是左轉的路口, 汽車和機車都要左轉
該路口機車不用二段左轉, 但因為我也不在車上, 我並不知道機車在汽車的哪裡

我看我們還是要試著去看看有沒有監視器還調得到內容的了, 因為爸爸車上沒有裝行車紀錄器

不過現在看起來 殺破狼~丹 大的建議我們會去討論一下...

因為現在來究責也不是我們想做的了
只想盡快平和落幕...

謝謝大家


Coolpso wrote:
要陷害一個人太簡單了,輕輕去A對方一下,對方感受不到駛離現場...(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

有天走路拐了腳, 到路邊找一台大賓士拍個車牌照, 然後晚一點就去警察局提告就是此車A到我?

賓士車主


abist2001 wrote:
既然和解了為什麼還被告...(恕刪)


他和解的部份是屬於告訴乃論的部份(民事損害賠償,過失傷害),但肇事逃逸是屬於公訴罪........ 公訴罪 就是 非告訴乃論之罪 決定這種罪是否要進行追訴的主導權在國家(檢察官為其代表)

樓主爸爸錯就錯在已經和解,當初不和解就還有的揮,但一旦和解就是承認有這件事,所以後面還卡個肇逃的公訴罪,今天檢察官一看到有和解那就是有這回事發生,一定起訴的啊,法官也是看到和解書也是認為有發生這事啊,一定判刑啊........只是判多判少而已
harvey Skywalker wrote:
講一句讓你安心的話,如果女學生撞到你爸然後牽車離開。那麼,那麼「肇逃的」是女學生,不是你爸。(恕刪)


聽你的穩死,道交法對於肇事逃逸內容再看清楚吧!
肇責有得討論,就算0肇責但摻到了就要處理,沒感覺到而離開也算肇逃;老實講,這條法用意可以理解但還真爛。
你後來說「我們也沒有想脫罪」
又說「我們都只是法律知識不足, 希望在這次經驗中學習如何處理」

可是
先前標題寫到「她先離開了, 又到後面來拍我的車牌」
這表示女學生說謊
令尊沒有肇逃
即使打輸官司
你們也應該力爭到底

實在是
前後說法差太大
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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