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還等報警啊,是要等警察來收屍嗎,當然先撞下去保命警察叫你先在車上等警察來處理,是因為屍體比重傷好處理啦到時候再去藥房買幾瓶感冒藥水說喝了藥水頭暈不小心撞下的先撞下去吧,在鬼島酒駕撞死人都沒關幾年了,更何況這種的
屁孩一堆怕死的,只是人多就很囂張!記得小時候,朋友幹架被叫去看熱鬧(其實是充場面),對方就大概4.5個而已,當時我真的只是好奇去圍觀,沒我的事加上我真的不是甚麼屁孩,對方很鎮定,因為面對著3.40個人來說,那4.5個人真的超鎮定,就看他們手上拿了幾個破掉的玻璃瓶,嗆了幾句說~他們人少一定打輸搞不好被打死,但他們一定拖前面動手的幾個一起死,要動手就來,不然當沒事大家就算了!只見他們真的沒人敢動(僵持了5分鐘)反倒是警察來解圍大家鳥獸散,害我紅茶沒喝完就散場了!ps~我只是在附近看戲沒進去當屁孩所以當講到生死的時候很多屁孩真的孬掉了,結論:人要比屁孩兇
yenhow wrote:請問遇到這狀況時可...(恕刪) 根據110的回答是不管加害者或被害者身上有傷皆能驗傷提告對方被害者手上有攻擊性工具也有違法之嫌.加害者也能進行告發被害方變成互毆傷害事件糾紛唯一辦法只能在原地報警等警察處理或逃離現場事後舉證另外逃離現場盡量不要使用交通工具會有明顯違規以及危險駕駛或觸犯公共危險疑慮要嘛乖乖挨揍等警察當個100%被害方等不下去有任何動作皆為吃罰單吃官司範例請參考李小姐或大七事件如有疑問請撥110有專員會為您解答
對於警方立場來說人民當然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問題是他又不是神也不是法官他怎能確定每個人的特定"防衛"行為過不過當?自然在有更好避免方式時去作最優先建議他犯不著建議他自己都負責不了方式只有網路鄉民才會這麼不負責的隨意說說只要怎樣就能怎樣不會如何看了影片記者路人說說就認為一定是如此有問題的不知道是誰...至於會不會遭罰警方也只是說"可能"可是有些人的解讀自我腦補卻變成"會罰"該說是...有些人的問題是"自己錯誤認知"造成不管是片面或用簡化兩分法極端化並不一定是現實就真的就有此問題
台灣司法已死,日前保護孕妻打死闖空門需要判刑,現在大家瘋狂裝行車記錄器,從前鏡頭到後鏡頭,到8鏡頭,如果司法公正,需要人民自我尋求防衛嗎?只能說現在警察過很爽,沒有影像舉證不能辦案,誰有權勢黑的就可以變白,連被偷拍還被說沒反抗無罪,可能以後走路也要裝監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