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對於被雷射槍擊中有經驗的先進,此題有解!?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花點錢裝個雷射防護盾吧
前後各1組,雷射打了沒用


雷射打了沒用!
會不會一氣之下直接攔停啊
一般道路提前100~300公尺設立明顯告示

看起來前有測速的牌子在0:06處 (右邊電線桿上)

依照您的影片,告示設立的距離是合法.


不過可以申訴,主張告示不明顯。 去查 道路交通標線標誌與號誌規則中,有關交通標誌的字體大小. 一般道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都有有相關的規定


也可以主張,要求警方提出證明,證明警方在測速的時候,你的車輛已經通過「前有測速」的告示牌,否則這樣的取締也是無效的。 (這點我問過警政署)



第二點的問法,應該是請警方說明他們的取締標準,在何時會對車輛測速。 不要傻傻的直接問白話文....

如果警方回覆的公文是說,我們有設立告示牌,接著看到疑似超速的車輛,就會針對其測速拍照的話,就不用客氣,直接去地方法院提行政訴訟,主張警方取締不合法。

如果警方的回覆有提到,待疑似超速的車輛通過告示牌之後,再針對其進行測速,那就認了,回到第一點去字體大小上做文章!
回報結果,沒接到罰單,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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