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另一多角度影片) 12/23 7:20 在桃園市三民路三段 吃了一大碗三寶飯....

蟲爸爸 wrote:
事故分析表是去當區...(恕刪)


非常詳盡的分析,感恩!

wetty wrote:
我的想法:1. 事...(恕刪)



白車居然得面臨騎士賠償及可能被提告的情況.是我也不會想要去關心對方病情!
行人當時已走過汽車的路線.後來的屈膝往前是因為機車突然往左偏擦撞汽車接著無法應付慣性動作摔車.
從畫面上機車進入公車遮蔽到發生擦撞時的兩個位置及速度就知道那段距離往左的幅度有多大.
你的心情很痛苦大家都理解.但將心比心今天行人只是影響並無觸碰到駕駛們造成事故就覺得很氣憤了.
換成你是汽車車主不會覺得更幹嗎!
如很多人講的我也認為公車有責任.雖然很唾棄但可能責任也只是影響而非迫使我想.


~悠哉悠哉~ wrote:
白車居然得面臨騎士賠償及可能被提告的情況.是我也不會想要去關心對方病情!...(恕刪)


我想你反應大了點,

事發至今對方從未與我方接觸,他怎會預設我要求償甚至提告,進而不會想要去關心我方的病情呢?
順序的邏輯上是否有點問題呢?

如果是我先打電話向他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提告,讓他很不 happy, 那或許你可以有這樣的質疑,但我沒有啊...
jefkkk wrote:
不過我會直接請求對方強制險理賠(車輛強制險理賠不管肇責)
2. 第1點我對白車車主的想法,在詳細看過影片及整合多方看法,我會保留求償等權力,畢竟該車主從事發至今連一通電話,一句慰問都沒有..


白車有什麼問題呢?

第一部影片1秒時 白車是在太太的前面?或後面?

目前我也覺得最無辜的是白車‧‧‧ 怎被樓主形容成‧‧‧
Mirage-Ulysses wrote:
白車有什麼問題呢?...(恕刪)


我想你看錯了,影片5秒後白車才出現,我太太當時是騎在白車右前方,因公車占了外側車道,
白車想利用有限的內線空間超車,但那位大嬸也在這個時間穿越馬路....
白車有超車不慎之嫌,
主因當然是那位大嬸,
公車也有因果關係....


jefkkk wrote:
我想你看錯了,影片5...(恕刪)


太太當時有先打方向燈,再切進內側車道?
(如是這狀態下 是我啦 我同學男的 他也是不先看後照鏡 先觀察左後方車速多快 也不打方向燈就切進去[他沒開過車 就只能用騎士思維在衡量],就跟高速公路變換車道一樣,先觀察我方速度是否遠凌駕於後方內側道時速-理論上 內側道車速是較快的。若速度不足,則先等在公車後面。) 車速足的話 不打方向燈也沒差,在沒辦法判斷是否安全狀態下,至少也要打個方向燈讓後車有點心理準備。 (原本 或許也是沒事 [剩下的空間還是蠻寬的] 就那個害人的三寶在那邊要動不動的‧‧‧最是可恨)

我只能就目前的影片來看而已。(晚一點我會再努力仔細盡量看清楚)

目前影片實在看不出誰在前 誰在後


可跟那部公車調所有影片 (公車上通常都有好幾個鏡頭,應該會比目前的影片更清楚許多!)


jefkkk wrote:
我太太在那位大嬸出現在面前才急閃,
可能內側的白車也擋住了視線,
如果遠遠有看到當然會煞車了




大哥‧‧‧


剛看第二部影片

白車 及你太太 原先 應該都認定那個該死老婦女會先站立在定點。

白車 你太太 應該都留有足夠安全距離。 (你太太應該原先是比較靠公車那邊, 該死老婦人動了‧‧‧ 你太太應該瞬間選擇往白車邊靠過去。 安全距離不夠 摔了。) 如果是男騎士的話 通常這時還比較有機會穩住。

最大的變因就是那該死老婦人在那邊做假動作 導致就擦撞 摔了! 該死的死三寶

蟲爸爸 wrote:
事故分析表是去當區...(恕刪)


你根本是誤導跟講了一堆廢話.今天不管人還是狗如果鑑定結果是汽車擦撞機車就只有賠.汽車再拍違停照片要幹什麼.
萬一結果是機車去擦撞汽車這時候機車不用去收集資料嗎?當然不會判狗是判機車.
還是像你講的什麼財損體傷的就算機車是肇事者也一樣反正受傷最大.
那恭喜你至少個人認為你有當台灣法官的潛質.
Mirage-Ulysses wrote:
可跟那部公車調所有影片 (公車上通常都有好幾個鏡頭,應該會比目前的影片更清楚許多!)
...(恕刪)


謝謝 !

我也貼岀影片5秒的圖
Mirage-Ulysses wrote:
剛看第二部影片

白車 及你太太 原先 應該都認定那個該死老婦女會先站立在定點。

白車 你太太 應該都留有足夠安全距離。

最大的變因就是那該死老婦女在那邊做假動作 導致就擦撞 摔了!...(恕刪)


的確,真的很倒楣,又揪不出那位大嬸, 唉....

jefkkk wrote:
我有請求警察找該名婦人,但警察回覆很難...(恕刪)

如果是搶銀行的, 一天就能抓到人.
如果出車禍沒死人, 警察就是這種做法吧~

試問 <搶銀行,沒人受傷,又搶不到什麼錢> vs.<車禍重傷,可能關係著幾十萬的醫療工作損失> 哪個比較重要呢?
對警察來說, 肯定是搶銀行重要。

這年頭要找記者來, 上個新聞, 或找民代陳情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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