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只要有人死亡就是過失致死移送地檢署然後檢察官依相關證物決定是否起訴才上法院ptt上有一篇車禍被告過失致死-經驗分享就是個例子https://www.ptt.cc/bbs/car/M.1451237182.A.8B9.html
sunnymay0526 wrote:彎道中間怎不設水泥護...(恕刪) 依照速限走不卡普過彎,有需要護欄?路已經很小,你再加護欄或水泥牆有些大車或聯結車要怎麼彎呢?我倒認為解決辦法是入彎前後20公尺都加裝測速錄影照相,然後速限30讓要卡普的車全部強制減速錄到是卡普過彎的全開單用危險駕駛這條但。。一但裝了,大家就不能卡普了
unlocker wrote:嗯? 蓋這麼多樓還沒...(恕刪) 國人普遍還沒建立防衛駕駛的觀念。今天貨車入彎前不知到前方狀況沒錯但貨車有採取相對措施嗎?貨車入彎有嘗試減速嗎?貨車就想說沒對向的車來所以說沒嘗試刹車減速。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若沒做刹車動作,貨車就中標了。你不能期待他人守法但你自己是還可以預防的你做了預防,但他還是滑到你車下輾過去你在法院全身而退的機會高很多開車過小十字路口都會減速一下了難道進盲彎就忘了?沒做刹車減速動作這要怎麼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