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價賣喔 wrote:沒錯我每天檢舉50台100台紅線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公車停靠站併排停車一定都是車子故障所以它們每台都可以去申訴最後都可以撤銷罰單讚啦或是車上有孕婦快生或是有重症的病人要送醫都是很不得已才違停才闖紅燈的這些都可以申訴然後撤銷罰單一百分 剛剛看了國道即時影像,沒看到有故障停路肩的;下了樓,紅線邊倒是一整排故障車。有一輛車上有人的,只看到他在滑手機,沒有不舒服啊。奇了,真是詭島。
支持全民檢舉,全民監督,沒有管理就會出現一堆作亂,對!你的產權你要如何更動變造沒人管你,但是!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很重要所以一定要說3次)1.噪音(通常改排氣管.與渦輪...音響等)2.燈....亮度超高即使沒有遠燈也讓前方駕駛超不舒服其餘我也想不出如何引響他人,但是改車都是改這些居多,造成一堆人對改車有超不良觀感,我說:很多改車的人就是要改到強迫他人注意你才會過癮,是吧!PS超希望也能開放民眾檢舉改車
lineage0401 wrote:這些檢舉魔遲早有報應自食惡果政府應該要節制民眾檢舉範圍比如一個月只能檢舉1~2張誰沒紅線停車到便利商店買個涼的搞到民眾冤冤相報 惡性循環非民眾之福...(恕刪) 沒錯檢舉魔遲早有報應自食惡果違規魔會善有善報頤養天年應該要節制民眾檢舉範圍比如一個月只能檢舉1~2張也要放寬民眾違規範圍比如一個月可以闖紅燈一百次紅線違停一千次
lineage0401 wrote:感謝大大的賞識假如有一個人檢舉他人75張有成立的罰那這個人被他人檢舉成立時應該課這張罰單7.5倍罰款這不是要民眾互相報復而是一種認證 你自己不違規你才有立場檢舉別人的認證才不會變成檢舉魔自己道德很高一樣檢舉魔只是想欺負別人而已不得意的人也不該把檢舉當成發洩管道(恕刪) 你完全搞錯方向了~~應該是被檢舉的違規駕駛人,累犯要加倍處罰才對。ex: 這個月小明已經2次規停車被開罰單,第3次規停車罰單要加重三倍才對自己違規造成別人的不便和危險,加倍處罰才能讓這些違規的人有所警惕
john090501 wrote:終於有人講良心話了檢舉根本就是增加警察工作負擔警察也是人有人替警察著想嗎?檢舉的人根本就是自私的代表!...(恕刪) 沒錯阿檢舉的人超自私的一直增加警察的工作負擔警察多做那麼多薪水還是只領六七八萬耶民眾不要檢舉不就好了嘛反正違規違停的人那麼多出車禍受傷死人也不關大家的事呀
k... wrote:這些人應該都不用教小孩老爸:你做錯事要處罰小孩:難道你沒錯過嗎,怎麼可以糾正我。你是正義魔人歐,誰沒犯錯過...(恕刪) 叫小孩不能說謊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說過謊 憑甚麼叫我不能說謊"叫小孩不能遲到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遲到過 憑甚麼叫我不能遲到"叫小孩不能頂嘴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頂過嘴 憑甚麼叫我不能頂嘴"
Johnny_depp wrote:真的! 兄臺說到偶心坎裡了...偶覺得應該從根源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樣才是真正的替警察及所有用路人著想.......(恕刪)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我也全力支持這樣就不會有所謂的交通違規了大家想怎麼停就怎麼想怎麼開就怎麼開多爽警察不用管交通爽領薪水車主爽開車爽停車多順暢讚呀
Sading1989 wrote:要是改成檢舉案件如果不成立,罰單金額則由檢舉人負擔,權力平衡呀。被檢舉確證確鑿那就乖乖繳罰單,不實的檢舉那就由檢舉人自付呀,政府都可以收錢不好嗎?!嘔吐...(恕刪) 沒錯一定要改成這樣而且還要懲罰檢舉人惡意亂檢舉罰款一百倍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