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該開放民眾檢舉?!

今價賣喔 wrote:
沒錯
我每天檢舉50台100台紅線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公車停靠站併排停車
一定都是車子故障
所以它們每台都可以去申訴
最後都可以撤銷罰單
讚啦
或是車上有孕婦快生或是有重症的病人要送醫
都是很不得已才違停才闖紅燈的
這些都可以申訴然後撤銷罰單
一百分


剛剛看了國道即時影像,沒看到有故障停路肩的;
下了樓,紅線邊倒是一整排故障車。

有一輛車上有人的,只看到他在滑手機,沒有不舒服啊。

奇了,真是詭島。
支持全民檢舉,全民監督,
沒有管理就會出現一堆作亂,
對!你的產權你要如何更動變造沒人管你,
但是!
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
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
不要引響到他人的權益
(很重要所以一定要說3次)
1.噪音(通常改排氣管.與渦輪...音響等)
2.燈....亮度超高即使沒有遠燈也讓前方駕駛超不舒服
其餘我也想不出如何引響他人,
但是改車都是改這些居多,造成一堆人對改車有超不良觀感,
我說:很多改車的人就是要改到強迫他人注意你才會過癮,是吧!
PS超希望也能開放民眾檢舉改車


老茶壺 wrote:
檢舉別人的同時,像一想自己是不是都守規定...(恕刪)

我天天都停在總統府前面
天天都闖一百個紅燈
還是可以檢舉違規呀
lineage0401 wrote:
這些檢舉魔遲早有報應自食惡果

政府應該要節制民眾檢舉範圍

比如一個月只能檢舉1~2張

誰沒紅線停車到便利商店買個涼的

搞到民眾冤冤相報 惡性循環

非民眾之福
...(恕刪)

沒錯
檢舉魔遲早有報應自食惡果
違規魔會善有善報頤養天年

應該要節制民眾檢舉範圍
比如一個月只能檢舉1~2張
也要放寬民眾違規範圍
比如一個月可以闖紅燈一百次紅線違停一千次
這些人應該都不用教小孩
老爸:你做錯事要處罰
小孩:難道你沒錯過嗎,怎麼可以糾正我。你是正義魔人歐,誰沒犯錯過


今價賣喔 wrote:
我天天都停在總統府前...(恕刪)
lineage0401 wrote:
感謝大大的賞識
假如有一個人檢舉他人75張有成立的罰
那這個人被他人檢舉成立時應該課這張罰單7.5倍罰款
這不是要民眾互相報復
而是一種認證 你自己不違規你才有立場檢舉別人的認證
才不會變成檢舉魔自己道德很高一樣
檢舉魔只是想欺負別人而已
不得意的人也不該把檢舉當成發洩管道
(恕刪)


你完全搞錯方向了~~

應該是被檢舉的違規駕駛人,累犯要加倍處罰才對。

ex: 這個月小明已經2次規停車被開罰單,第3次規停車罰單要加重三倍才對

自己違規造成別人的不便和危險,加倍處罰才能讓這些違規的人有所警惕
john090501 wrote:
終於有人講良心話了
檢舉根本就是增加警察工作負擔
警察也是人
有人替警察著想嗎?
檢舉的人根本就是自私的代表!
...(恕刪)

沒錯阿
檢舉的人超自私的
一直增加警察的工作負擔
警察多做那麼多
薪水還是只領六七八萬耶

民眾不要檢舉不就好了嘛
反正違規違停的人那麼多
出車禍受傷死人也不關大家的事呀

k... wrote:
這些人應該都不用教小孩
老爸:你做錯事要處罰
小孩:難道你沒錯過嗎,怎麼可以糾正我。你是正義魔人歐,誰沒犯錯過...(恕刪)

叫小孩不能說謊
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說過謊 憑甚麼叫我不能說謊"

叫小孩不能遲到
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遲到過 憑甚麼叫我不能遲到"

叫小孩不能頂嘴
小孩回嗆"你最好從小到大都沒頂過嘴 憑甚麼叫我不能頂嘴"

Johnny_depp wrote:
真的! 兄臺說到偶心坎裡了...

偶覺得應該從根源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這樣才是真正的替警察及所有用路人著想.......(恕刪)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我也全力支持

這樣就不會有所謂的交通違規了
大家想怎麼停就怎麼
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多爽

警察不用管交通爽領薪水
車主爽開車爽停車多順暢
讚呀

Sading1989 wrote:
要是改成檢舉案件如果不成立,罰單金額則由檢舉人負擔,權力平衡呀。
被檢舉確證確鑿那就乖乖繳罰單,不實的檢舉那就由檢舉人自付呀,政府都可以收錢不好嗎?!嘔吐...(恕刪)

沒錯
一定要改成這樣
而且還要懲罰檢舉人惡意亂檢舉
罰款一百倍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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