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出來又是一條好漢,人命在台灣到底算什麼


1974588690 wrote:
寧願撞死人 別被人...(恕刪)


喔喔 我說錯了 因該是撞了人趕緊去吸毒 然後驗尿後說 不是蓄意殺人 因為在毒品的狀態下 不是蓄意的
是毒品害的
上列受刑人因公共危險等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106 年度執聲付字第524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文賢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人都出來了才報記者沒新聞拿舊聞充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交訴字第47號

主文:劉文賢因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又駕駛動力交通
工具肇事,致人死亡而逃逸,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應執行有期
徒刑參年陸月

有興趣自行查閱

原PO的疑問必須先了解刑法所謂"罪疑惟輕"的原則
只要沒有證據法院便不得據以為證據

確實有檢驗出毒品反應 但被告也提出反證證明其在肇事後有吸食故檢驗出毒品反應是必然
這下好了被告在肇事前是否有吸食? 你檢察官提不出證據就是要認定沒有

原PO提出酒駕快跑的案子確實也如此,刑法要嚴格證明不能隨意將人定罪

如同你所舉例的酒駕案要是當事人真是肇事後心情不好喝酒後被捕你法官也要判他酒駕嗎?

法官不是上帝只能透過證據判斷事實沒有證據便不得認定其為真實

再者有人總認為法官好騙不知社會險惡?

法官一年運氣不好要審幾百位詐欺竊盜殺人強盜等等犯罪
一年接觸的殺人犯騙子比各位鄉民祖宗十八代加起來還多
說法官沒經驗我還真不知道誰比他們有經驗?柯南嗎?


逆向就已經不算「過失」了吧,為何這不適用殺人罪?
法律何時才要改啊,還是這又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黨團跟立委們都在幹嗎?人命不重要嗎?還是只要不傷到他們都不重要?
今天又一則酒駕肇事
26歲的騎士被酒駕開車撞死
只因為和老婆吵架就開車喝酒........
就這樣害死一條年輕生命
看這次是判幾年...........

魯拉拉拉 wrote:
哪天我的摯愛,親屬遇到這種事情時,那我就很可能會開車不小心撞死這些垃圾,或是某些恐龍
我的犯後態度保證良好,我還會抄佛經喔!
您太優秀了

SAKUSI wrote:
說法官沒經驗我還真不知道誰比他們有經驗?柯南嗎?
對阿!
柯南都比他們好啊~

魯拉拉拉 wrote: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恕刪)

今天看到新聞 法官可以為了蜜蜂讓重刑犯免收押 判交保 你說呢?
以前有幾則酒駕肇逃是肇事者在事後,在某處呼呼大睡,然後警員還是照樣酒測,接著該有的罪名一樣不少,再加上個公共危險罪送辦
這個標準又在哪裡呢?
以後只要酒駕肇事就趕快去喝酒,說自己是車禍後喝酒就沒事了嗎?
又或者是以後只要車上帶瓶酒,酒駕上路時,若是發生車禍,趕緊當著目擊者,警察的面把酒喝下,就證明自己是肇事後才喝酒?

來,這是最近的新聞:
-------
警方在肇事司機黃志龍的拖板車上發現安非他命吸食器,雖未搜出毒品,但因黃男有多次施用毒品及業務過失傷害前科,不排除他涉嫌吸毒駕車,黃男則否認吸毒,表示是因閃避前車不及才會撞上警車;警訊後依毒品、業務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將他送辦。
-------
這司機我記得沒有驗出毒品反應,那麼這兩則的判案標準在哪裡? 實在是匪夷所思

如果,這個案件的受害者是我摯愛,我一定會很意外地等他出獄後,意外撞死他,我真的很無辜,也是無心的,我還很會抄佛經喔,就判我過失致死罪的最高上限兩年,而且是初犯,說不定可以緩刑,或是有機會假釋...對吧?



SAKUSI wrote:
上列受刑人因公共危險等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106 年度執聲付字第524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文賢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人都出來了才報記者沒新聞拿舊聞充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交訴字第47號
主文:劉文賢因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又駕駛動力交通
工具肇事,致人死亡而逃逸,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應執行有期
徒刑參年陸月
有興趣自行查閱
原PO的疑問必須先了解刑法所謂"罪疑惟輕"的原則
只要沒有證據法院便不得據以為證據
確實有檢驗出毒品反應 但被告也提出反證證明其在肇事後有吸食故檢驗出毒品反應是必然
這下好了被告在肇事前是否有吸食? 你檢察官提不出證據就是要認定沒有
原PO提出酒駕快跑的案子確實也如此,刑法要嚴格證明不能隨意將人定罪
如同你所舉例的酒駕案要是當事人真是肇事後心情不好喝酒後被捕你法官也要判他酒駕嗎?
法官不是上帝只能透過證據判斷事實沒有證據便不得認定其為真實
再者有人總認為法官好騙不知社會險惡?
法官一年運氣不好要審幾百位詐欺竊盜殺人強盜等等犯罪
一年接觸的殺人犯騙子比各位鄉民祖宗十八代加起來還多
說法官沒經驗我還真不知道誰比他們有經驗?柯南嗎?
魯拉拉拉 wrote: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恕刪)
在台灣,人命只是法官的飯碗...

魯拉拉拉 wrote:
水電工劉文賢前年3...(恕刪)


各位都吃素的,我都直接叫狗官的,自古以來,狗官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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