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oechen wrote:
這位大大,我沒有不尊重別人的時間成本,我自己也檢舉過。一小時 25 件,四小時 100 件,有點累,但做得到。
感謝版主回覆,我也需勇於再回覆:
1.donation?有個學生在課堂裡,問老師說:「鐵達尼號號裡男主角為女主犧牲自己,這樣的情操是不是很偉大?」老師回說:「值得尊敬,但不算特別偉大。因為是為自己所愛之人而犧牲,人人可為之。但若是為一毫無認識相關的老者幼者,那確實可謂高尚的偉大情操」。
2.續上,為何提這個?如果您沒指定任何地點,是要鼓勵大家勇於檢舉違規者的話。那就是一種「挹注、義助、贊助」,5元是很崇高的。
3.但是,您有指定地點,是由自己的住家延伸外出。這已經是一種勞動付出,需用社會原有成本來記量。絕非您所能用donation來涵蓋。
一個出發點的設定錯誤,那整個方向會走偏的。如果您一開始是說鼓勵大家勇於檢舉,不限地點的,贊助每件5元(1000件為目標數)。那就是美事一樁(我也可認捐200件贊助金)



ljoechen wrote:
有些違規魔人一直以為檢舉達人有獎金可以拿,但實際上是沒有的。那這樣好了,我們就讓檢舉達人有獎金可以拿,在小弟指定的幾個地點,只要有 "北市警政 App 的開單記錄",一筆 $5 塊如何?我自己出錢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