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重點!!
1.你即稱路肩開放時段,那就表示可以走,他的照片一定會有舉發日期和時間,拿這個來和你ETC比對才有用吧!!
如果他舉發時間也是在開放時間內,你也不用調ETC記錄,只需去申訴這是開放時段即可,
如果和你時間對不起來...那就看到底誰對誰錯囉
2.能告他什麼,這種自以為是吃飽太閒的人太多了,前一秒他還在違規,下一秒就能檢舉你了...而交通罰單這種東西只有二個結果
開,和不開...就好比警察把你攔下來,即便你沒有違規,他也可以隨便寫一條開單給你,要不要簽名你的事,有事自己去申訴!!
申訴成功了,警察也不會有什麼事...所以~沒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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