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國道警察的回覆。連續變換車道的違規判定?您於105年2月4日於本局民意論壇詢及「連續變換車道的違規判定」一案,經責請交通科為您答復如下: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合先敘明。二、有關您詢及一次變換兩個以上車道是否構成違規一節,依現行法規規定,如變換車道過程中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與鄰近車輛保持足夠間隔及距離,此變換車道行為並不構成違規;另依上開規定,以車速明顯高於正常車流,並多次急促的變換車道,且變換車道過程中未依規定保持適當行車間隔及距離,致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即可認定為蛇行之違規構成要件。三、若您行經該路段遇有相關違規,也可於違規行為終止日起算7日內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1.php)進行檢舉,本局將指派專人儘速為您處理。四、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可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警務員林楷維連絡,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所以連續變換車道只要不影響到人,有打方向燈下,基本上都是沒事的...但影響到他人時...記得要用對法條,不知道把可能的法條都列上時,會不會根據列上的逐一審視開立罰單...我不是檢舉達人,但影響到我的行車安全時當下不會對他怎樣(搞不好還會被他怎樣)...但回家後我一定會檢舉他造福大家。
說這超車距離沒問題!?…難怪台灣交通永遠就是不好白車前方沒車還硬用這種車距超車 擺明就是故意不然他超到內線後 幹麻還故意放慢車速結論:1.白車超車方式絕對錯誤2.為何白車會故意這樣超車,說不定他在後面已經幹譙很久…然後…其它人還很悠閒龜在內線
這影片拿去檢舉最少可以罰60001.未保持安全距離2.連續變換車道另外他變換到內側後 前方無異樣他故意踩了踩車 似乎是想教訓龜車影片看起來有影響到原本行駛在內側車道的車 這點也可以提出讓國道警察裁量是否違規如果你有後鏡頭且真的很不爽的話 看一下後鏡頭有沒有拍到他車牌 有的話順便檢舉他非大雨或起霧使用前霧燈(影片中有看到他有開前霧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