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開車會不會太過份了


aa8866168 wrote:
我也覺得這還好...還有蠻大的距離.....(恕刪)

這樣還好?!
難怪台灣每天連環車禍一點都不意外
台灣人沒資格開車!!!
還好吧這距離...

起碼都還有50公分以上...

而且葉子板上的燈有在亮!!!車子也切了過來...

基本上如果是我是不會害怕啦...


但你要說他開車對不對???

當然也是很過分...

還看得到他車尾 不可能只有十公分
但這種超車方式真的很糟糕
1. 右側超車
2. 連續變換車道
他應該慶幸最內車道沒有一台超跑呼嘯而過
太多這種超過一台被另一台撞的影片 他大概都沒看過吧
這是國道警察的回覆。
連續變換車道的違規判定?
您於105年2月4日於本局民意論壇詢及「連續變換車道的違規判定」一案,經責請交通科為您答復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合先敘明。

二、有關您詢及一次變換兩個以上車道是否構成違規一節,依現行法規規定,如變換車道過程中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與鄰近車輛保持足夠間隔及距離,此變換車道行為並不構成違規;另依上開規定,以車速明顯高於正常車流,並多次急促的變換車道,且變換車道過程中未依規定保持適當行車間隔及距離,致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即可認定為蛇行之違規構成要件。

三、若您行經該路段遇有相關違規,也可於違規行為終止日起算7日內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1.php)進行檢舉,本局將指派專人儘速為您處理。

四、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可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警務員林楷維連絡,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所以連續變換車道只要不影響到人,有打方向燈下,基本上都是沒事的...但影響到他人時...記得要用對法條,不知道把可能的法條都列上時,會不會根據列上的逐一審視開立罰單...

我不是檢舉達人,但影響到我的行車安全時當下不會對他怎樣(搞不好還會被他怎樣)...但回家後我一定會檢舉他造福大家。
這真的還好(你還看的到白車後保桿下緣),更近的我都遇過(切進來的距離,根本看不到後保桿)...

對方切進來也沒有踩煞車,而且是持續加速離開,我頂多鬆油門讓對方過.

說這超車距離沒問題!?…難怪台灣交通永遠就是不好
白車前方沒車還硬用這種車距超車 擺明就是故意
不然他超到內線後 幹麻還故意放慢車速
結論:
1.白車超車方式絕對錯誤
2.為何白車會故意這樣超車,說不定他在後面已經幹譙很久…然後…其它人還很悠閒龜在內線

RAY_ho95 wrote:
這是剛才發生的狀況...(恕刪)


請上網檢舉 由警察來評斷是否過分

這影片拿去檢舉最少可以罰6000
1.未保持安全距離
2.連續變換車道

另外他變換到內側後 前方無異樣他故意踩了踩車 似乎是想教訓龜車
影片看起來有影響到原本行駛在內側車道的車 這點也可以提出讓國道警察裁量是否違規

如果你有後鏡頭且真的很不爽的話 看一下後鏡頭有沒有拍到他車牌 有的話順便檢舉他非大雨或起霧使用前霧燈
(影片中有看到他有開前霧燈)
這個案子屬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車輛是應被開罰的,我有實際體驗過。
這樣哪裡不危險?

還有半公尺所以可以?
油門多踩一點就撞了

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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