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為11月檢舉,公警局已告發

pafupafu wrote:
林口大大25樓那案,...(恕刪)
林口胖胖 wrote:
時間:106年12...(恕刪)

HYHsu wrote:
最近也在北上在新竹切下交流道時被躲在路肩的檢舉達人錄影檢舉未打方向燈,結果一問之下發現朋友在相同地點也有一模一樣的遭遇,加上樓主的案例,心裡更加確認 有人是靠這吃飯的。
大家以後下交流道時多留意一下路肩, 看到底是哪位嫌這輩子業障不夠重的缺德鬼,請私訊傳照給我,我一定會找到他家去問候他!!...(恕刪)
rogerslee wrote:
對付檢舉魔人最好的方法, 就是裝前後行車紀錄器
下次收到罰單, 時間, 地點, 角度對上, 就知道哪台車後再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