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5888 wrote:也可以反問
感謝各位的意見,
其實此篇並無意討論肇事比例
畢竟還是需要專業的單位來判定
主要只是要討論,在判定下來前的調解,保險公司的腳色到底是甚麼?
對消費者(被保險人)而言,完全沒幫上忙,只是站在"少花錢"的立場
全力阻撓協調的進行
消費者一整個無言,一整個無力
天下沒有完全對錯的問題
路權?超速?失控?該注意沒注意?
撞擊點不在原車的道路上,還有路權?按路權直行就撞不到了?蓄意傷人?
B車在應該出現的地方?橫越馬路有路權?
按交通規則就撞不到了?
andy5888 wrote:
這中間太多討論空間,也不是誰可以說得準?所以還是交給專業單位
保險公司不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幫忙處理,而是完全以自身利益為主
(可理解保險公司是營利單位,需要以"利"為考量)
但若你是被保險人,難道你不想在合理的條件下,請保險公司盡速處理嗎?
反而被保險公司拖延,耗費時間(協調,出庭)
何謂合理的條件?
當事兩造自己的認定或保險公司根據經驗的判斷?
難道條件不合理保險公司也要照單全收才叫合理?
沒人受傷就放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