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賠償保險公司說了算?

andy5888 wrote:
感謝各位的意見,
其實此篇並無意討論肇事比例
畢竟還是需要專業的單位來判定

主要只是要討論,在判定下來前的調解,保險公司的腳色到底是甚麼?

對消費者(被保險人)而言,完全沒幫上忙,只是站在"少花錢"的立場
全力阻撓協調的進行
消費者一整個無言,一整個無力

天下沒有完全對錯的問題

路權?超速?失控?該注意沒注意?
撞擊點不在原車的道路上,還有路權?按路權直行就撞不到了?蓄意傷人?

也可以反問
B車在應該出現的地方?橫越馬路有路權?
按交通規則就撞不到了?
andy5888 wrote:
這中間太多討論空間,也不是誰可以說得準?所以還是交給專業單位

保險公司不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幫忙處理,而是完全以自身利益為主
(可理解保險公司是營利單位,需要以"利"為考量)
但若你是被保險人,難道你不想在合理的條件下,請保險公司盡速處理嗎?
反而被保險公司拖延,耗費時間(協調,出庭)

何謂合理的條件?
當事兩造自己的認定或保險公司根據經驗的判斷?
難道條件不合理保險公司也要照單全收才叫合理?

沒人受傷就放下吧~
保險公司有他的堅持,但也沒明確的判定依據,因為保險公司只有自己以為是的"比例"

反之
難道被保險人不能有自己的"比例"嗎?

誰敢說保險公司的"以為"一定是對的!!

現在只是在模糊的期間協調,而消費者毫無置喙的餘地

誰說被保險人承認會損及保險公司權益,說不定判定下來需負責的比例更多!!

雖然沒時間去細讀所謂的"權利與義務"
但我相信其中沒賦予保險公司如此絕對的決定權,畢竟保險公司在沒有絕對的依據下也無權作任何"絕對"的決定

如果保險公司有被賦予法律上類似律師的"代理"權,他也應該考量被保險人的權益吧!!

誰抓了一把牛肉乾??!!~~~
在我看來是保險公司"整碗端走"
消費者每年花錢,發生事情時卻無任何主導權,建議權做對自己有利的事

跑協調會,跑法院難道不需成本,或許跑多了,還被公司"處理"掉
這對保險公司而言,好像都不關他的事
但對消費者而言,都是損失

再強調一下
在明確的判定下來之前
都是所謂的協調,保險公司的堅持真的有道理嗎?

andy5888 wrote:
大概事件是這樣,A車超速,B機車從路旁2台違停的汽車中出來,見狀直接穿越到對向,但A車也跟著轉向,於是在對向車道撞擊

先不討論肇事比例,A車車主想盡速處理此事,願意全責賠償,但保險公司卻告知必須依肇事比例賠償及求償,造成調解失敗

請問,車主願意負全責,保險公司可以反駁嗎?

車主願意負全責, 不用保險出險, 用車主自己的錢賠到底, 保險公司當然沒有出聲的權利.

andy5888 wrote:
保險公司有他的堅持
..
跑協調會,跑法院難道不需成本,或許跑多了,還被公司"處理"掉
這對保險公司而言,好像都不關他的事...(恕刪)

這是台灣法律的現實, 怪保險公司也沒用, 每家都會有類似的處理方法.
andy5888 wrote:
保險公司有他的堅持,...(恕刪)



保險公司處理車禍經驗比你多,而且保險公司跟保險公司之間是有默契的。初判表絕對不會寫肇事責任比多少,保險公司說的7:3就是經驗跟默契,如果不服那就繼續跟保險公司協調,再不服就上法院而已,上法院後才會知道真正的肇事責任比。
andy5888 wrote:
保險公司有他的堅持,...(恕刪)


如果你不服保險公司判斷也不想上法院,A車想要全賠的話,那就不要出險,直接用自己的錢賠就好,或是出險後不足金額再自己負擔。

andy5888 wrote:
保險公司有他的堅持...(恕刪)


要出錢的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依照事發狀況來判斷賠償責任有什麼不對?

也沒人說保險公司說的就一定算,對方覺得不合理也可以去鑒定或是繼續和保險公司魯呀。
andy5888 wrote:
雖然沒時間去細讀所謂的"權利與義務"
但我相信其中沒賦予保險公司如此絕對的決定權,畢竟保險公司在沒有絕對的依據下也無權作任何"絕對"的決定

保險公司要負責的是保險範圍內
被保險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
但真要“依法”對當事兩造未必是好事......

而被保險人私下的承認賠償也約束不了保險公司
為何沒有一個公正的單位來判決 誰該負責多少?
聽被保險人的也不對 反正錢不是他付的 所以就可以亂開支票?
聽保險公司的也不是 反正我就拖拖拖 付出去的錢越少越好

實例上常出現肇事責任輕
但礙於肇事責任重的一方受傷
拿了一個過失傷害的令牌
讓車禍和解處理上增添不少障礙
雖說車主先付給保險公司一筆"保護費"
但和解還是有賴於雙方的智慧與包容
有時還要再被坑一筆
只能心態放寬
否則硬來 付出的不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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