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8058 wrote:
真的很悶也算是取暖...(恕刪)


1.台灣駕駛人對於行人走斑馬線的路權觀念真的有待改進

2.你去拍他的車做啥呢?既然他一直過來,你就讓他先過又會怎樣,何必自己逞英雄才又要上來取暖?

3.通常我是不會用你這種方法,換我就走快點擋在他車前,然後故意掉個東西甚麼的停頓一下,老兄你有種就撞我。(通常10台有9台會停下,真的不停我就快酸而已,偶而當俗辣我也沒少半根毛)

在社會混要會看時候,不該你出頭就別強出頭,也不用浪費那些時間不是嗎?好意勸你。

P.S既然要出頭主張正義,那就跟他魯到底,上法院告到他死為止,發個文又有啥用?
千年之夢 wrote:
以和為貴

下次有機會搞不好還可以做到這位賓士車主的生意勒,臨走前沒有留個名片給他跟他說費用可以打八折!?

剛好讓他烙人給他打到骨折

Tim8058 wrote:
真的很悶也算是取暖...(恕刪)


你還沒出社會吧?

社會經驗實在不想說你。。。

直接驗傷單

AKB濕吧 wrote:
你還沒出社會吧?社...(恕刪)


笑死

大部分的人都站在樓主這邊

樓主反而一直幫駕駛說話

真的笑死我了

Tim8058 wrote:
真的很悶也算是取暖吧...(恕刪)


這算客氣了

南部都馬直接開上斑馬線停的

你說他要禮讓行人

他笑你台北來的

樓主可能是看在

車主是他潛在的未來客戶的份上

不想跟他計較

樓主表示:

「雖然您那天開賓士擦撞了我,還兇了我一頓,但秉持著一份做功德的心,我還是會幫您化妝畫得蟀蟀的。」
哀呀. 您真應該去告. 告死他. 讓 01 這裡的一些有討論的話題. 不要退縮啊. 尊嚴最重要. 路權第一呀. 樓主. 反正也不會賠嘛? 是吧. 趕緊去告. 別拖過時間就告不瞭了啊.

Tim8058 wrote:
哈哈哈,可是我只做...(恕刪)

Johnnylo94081 wrote:
這麼愛戰嗎? 去看思...(恕刪)


不用私來私去了~~我直接公開!
我跟你這個尿地盤的很熟嗎?

Johnnylo94081

2018-06-30 21:28

你家那條是不是叫作 家有件狗? 這麼愛費. 說各地盤你就掰出這麼多.
~^^~
嗯,所以我才要樓主驗傷,等拿到交通事故分析圖去區公所調解會申請調解,只要在半年內樓主有申請,不會因為超過半年的時限,不能告對方
我很懷疑你住在台北. 您應該是住在海口.


鏟頷魚 wrote:
不用私來私去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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