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該靠左邊讓機車過,還是靠右邊?


heroljr wrote:
因為2輪汽車可以[同車道併行]到前面,

你確定你有搞懂交通規則?
對汽車而言,車道的多餘寬度是用來做左右安全間隔的,
不是用來給機車並行超車用的。
反之亦然,
機車的安全間隔雖然用不到整個車道的寬度,
但是汽車也不應該同車道併行超車,安全間隔一定不夠。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說那麼饒舌幹嘛

白話一點
等紅燈時
該留那一邊那機車鑽車縫

如過是這個路口要右轉 又停在前2~3位子
我會提早關門

如要直接我會看前停怎樣 我就停怎樣
特立獨行 反而會讓機車更難鑽 反而害自己的車子被A到

如我要直行 我又是停第1個位子
我會預留右邊+前面預留1.5台機車的空間
如果是行徑間,機車會怕車突然靠右
所以有些會從左邊超


如果車不多的地方,看後面有超車意圖
可以打右方向燈靠右,讓機車從左邊過去

yuffany wrote:
你確定你有搞懂交通規則?
對汽車而言,車道的多餘寬度是用來做左右安全間隔的,
不是用來給機車並行超車用的。
反之亦然,
機車的安全間隔雖然用不到整個車道的寬度,
但是汽車也不應該同車道併行超車,安全間隔一定不夠。

真的嗎?我倒是沒看到有哪個交通法規有禁止同車道超車(除了高、快速公路)
路上常看到的有騎著機車的小姐或阿伯靠車道右邊慢慢騎,汽車也很自然的由同車道左側超過去,若照您說的,那即使車道再寬,不論汽機車大家都得跟在這台機車後面慢慢走,絕對不能超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靠右,靠右超車一定...(恕刪)


專業又好心~
靠左邊的話萬一機車從右側超車
然後還被三寶開車門擊落
結果人被你碾過去…
那時候就會想當初應該靠右邊…
中華民國萬歲

年代 wrote:
靠左邊的話萬一機車從右側超車
然後還被三寶開車門擊落
結果人被你碾過去…
那時候就會想當初應該靠右邊…...(恕刪)


+1

滿滿違停或是路很窄的地方,右邊不要留空,不然害人害己.
不管靠左靠右,只要有空間就有人會騎車鑽過去~~
所以我都停中間,讓機車去自由發揮~~
個人的作法。
如果我要直行或左轉,我會靠左。
如果我要右彎,我會靠右,而且持續打著右轉燈。
會這樣做,就是減少空間讓機車有機會鑽,導致剪到我的行車動線。

yuffany wrote:
對汽車而言,車道的多餘寬度是用來做左右安全間隔的,
不是用來給機車並行超車用的。
反之亦然,
機車的安全間隔雖然用不到整個車道的寬度,
但是汽車也不應該同車道併行超車,安全間隔一定不夠。

法規並不是只設計給一般小轎車適用的!
而正是因為多數人以小轎車的思維來看待交通規則,才會產生這種認知上的錯誤發生!
如果像你說的車道多餘的寬度是用來做左右安全間隔,
那這樣的寬度對大型車輛而言,安全間隔夠嗎?
而同樣的寬度對於2輪汽車而言,會不會太浪費道路空間?
更何況,行政機關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罰駕駛人,是必須有法律授權的,
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就是所謂的[無法可管]。
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有在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有限制不得同車道併行且有罰則,
一般道路並沒有相同的規定。
所以就算你覺得訝異,但這樣的行為真的不違規或違法,
而為什麼一般道路不做限制呢?
跳脫出小轎車思維你就會懂了!
提示你:汽車包含機車!
如果還不懂,去youtube查[乖寶寶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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