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會檢舉別人
但是要違停之前先考慮一下時間點
這時候的車流量太多
可能造成危險
就不要停這了
為了買一間便利商店而佔用 機慢車優先到
這樣出事雖然沒我的受傷
但是行責上我還是有的
我不太賭這種東西
而相同地點
在大半夜的時間車流量(機車)
已經可以來到1分鐘都不會有一台機車通過了
這時候你不小心的佔用機慢車優先道
也不會有很大的可能性造成別人受傷
所以我根本不會
早上開車去買早餐
買路邊的早餐
雖然很想吃
但是我的交通工具沒得放
使我沒有辦法
除了時間點 當然也要考慮地點
不行的地方我就不想停了
不然就是往前100公尺我也停過
至少我停的比較安心
要接人 我也是會考慮那裏上下車的方便性
會叫他們去旁邊一點之類的
不好停的地方我也是遠遠的找好可以停的地方(不是合法停車格)
然後別人好的時候我在過去(當司機命的時候)
我從來沒有過一台轎車標準寬度
超過機慢車優先道的右邊路肩線的3分之2(至少都一半以下)
我很怕機車閃躲被後車撞擊
這樣我也是有事的
還得自掏腰包付醫藥費
當然有錢人就是任性
對這種小錢無所謂
也有很多自私自利的人
所以社會要好
不可能了
就這樣嘴砲下去吧
藍綠都沒救了
當然交通工具的路邊爭奪占
所以達人就像是糾察隊
抓到就算你活該
對吧!!
就像主管升遷也都是靠關係人脈 踩著別人的頭像上爬
管你別人的死活(其他用路人之意)
埋頭苦幹的都是白癡(乖乖的找停車位的人)
偷吃步比較快(臨停 隨意停)
我覺得政府根本沒有好好處理這個問題,像我以前做黑貓,送貨想停個車連位置都找不到,當然也許有魔人說可以停200公尺外呀,問題是你沒做過送貨這行不曉得,如果真的每個地方都要找到車位,你可能上班24小時貨都送不完,嘴巴講當然很容易,不過這被開單也沒什麼好抱怨的,畢竟違規就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