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訊】嚴重超速下修至超過40km/h、古董車管理納入,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酒駕跟路邊違停照成的傷亡比超速傷亡高的多, 不想辦法改善再抓這種的
應該是用速限比例來訂罰責,我覺得超過速限20%就算嚴重超速了,寬限值應該是給3%就好,且以無寬限值為原則,寬限值為例外做為開罰的標準

已經閱讀服務條款並且同意註冊為會員 wrote:
不知道誰是87
40公里是
如限速110+40=150
如限速80+40=120
算嚴重超速...(恕刪)


沒錯...實際計算是這樣才對

很多斗大標題都誤導很多人,以為超過40就開罰~

我自己剛開始也被誤導,後來被糾正,上網查一查,才發現是這樣

這樣其實40公里我都還嫌多

雖然這不是遏止酒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了....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酒駕跟違停,這次修法有修等於沒修,還真符合它們的公平正義




已經閱讀服務條款並且同意註冊為會員 wrote:
不知道誰是8740...(恕刪)


那如果速限是25~40公里呢??

一堆工業區,省道都是這個限速!!!

而且常常很空曠!!!
許多熱門跑山路段超過限速40就開罰瞜
超過80罰金直接2萬4起跳

敢立這法就請徹底執行
坐等以後暑假盛況

elvisbar wrote:
抑制飆車最爛最無能...(恕刪)

那個蘇花改應該是60公里的速限..

serabande wrote:
40公里速限根本就是白癡

哪裡白癡
郊區限速60
+40=100

你會在一般道路開到100??

如果會的話 你才是!!
嚴重超速重罰沒問題 但......
市區速限上修60
高速公路的速限要上修130


這篇文章釣出一堆超速魔人....
說不定哪天超速肇事發生車禍 又會說 沒儀器顯示我嚴重超速之類的

講幹話 超速就不對 找藉口跟理由
超速40KM罰2萬4 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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