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C-1903厲害了,25秒賠掉一隻雞腿!不禮讓救護車被檢舉,這下爽了吧~ XDD

這台被罰得有點勉強!
救護車的車速加上駕駛的反應時間(聽到是聽到救護車警笛聲音但常搞不清楚從何而來!警車的警笛就沒這困惱)...
當時的車流狀況也還能從對向車道超車...
這台是民間救護車吧?
公職人員不會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


realc28 wrote:
車牌是1903還是1905...(恕刪)


是3喔

檢舉的容量有限制,所以我是壓很小寄過去,youtube也是上傳壓縮之後的影片,原始檔案都另外留存


888calvin wrote:
這台被罰得有點勉強!淚
救護車的車速加上駕駛的反應時間(聽到是聽到救護車警笛聲音但常搞不清楚從何而來!警車的警笛就沒這困惱)...
當時的車流狀況也還能從對向車道超車...
這台是民間救護車吧?
公職人員不會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
...(恕刪)


笑死,影片看過沒? 台9線鹿野段走過沒?

還不知道從何而來勒,難不成我救護車從天而降?

對向滿滿來車,我早已跨在車道分向線上行駛了,再往左,對撞,你幫我出錢?


大家都可以在單純只有警笛聲的情況下5秒~10秒內反應,你要20幾秒,按喇叭還不讓,不檢舉你難道檢舉對向車喔



再來一段山路的,大家老遠就靠邊讓,別人可以,你不行,到底是誰的問題? 沒耳朵、沒眼睛拜託不要駕駛交通工具上路害人~

樓主小心以後被肉搜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爽歪歪25秒吃完一...(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爽歪歪25秒吃完一...(恕刪)


救護車一定要讓啊

888calvin wrote:
這台被罰得有點勉強...聽到是聽到救護車警笛聲音但常搞不清楚從何而(恕刪)


這張駕照看起來也是雞腿換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你應該先靠邊再找救護車. 那一條規定要你"看到"?

二十年前去美國時覺得美國人好守法, 台灣人只有上國道才會綁安全帶.

今天至少我知道的, 大部份的人都是上車立馬綁安全帶, 喝酒不開車. 美國人天生守法? 幹他們是罰到怕的啦
http://picasaweb.google.com/HsiuChe.Shih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還不知道從何而來勒,難不成我救護車從天而降?

對向滿滿來車,我早已跨在車道分向線上行駛了,再往左,對撞,你幫我出錢?


大家都可以在單純只有警笛聲的情況下5秒~10秒內反應,你要20幾秒,按喇叭還不讓,不檢舉你難道檢舉對向車喔 大笑大笑
...(恕刪)


是啊~
為了10秒!
別人撞車可以!
你撞車不行!
怕熱就別進廚房嘛!

上個月在省道遇到一台救護車從後面來

當時是晚上

我開車,開在外側車道

聽到然後看後視鏡確定該車在我後方遠處

打了方向燈就準備往右邊慢車道切出

沒有立刻,是緩慢的,因為也靠近紅綠燈了

結果有一台TMD很不長眼的摩托車從後面騎來

速度應該40~50,總之是沒有要煞車,沒有要靠邊讓

當下我就幹譙那台摩托車了

cwie8960 wrote:
救護車一定要讓啊...(恕刪)
感覺又是那種邊開車邊手機的族群
這族群本來反應就慢人一大截
滑手機的當下是又聾又瞎的狀態
停紅綠燈也是 常常綠燈都好幾秒了
還停在那邊滑 擋後車的路 欠人叭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
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
駛執照。


這個法條根本有問題, "不立即避讓者" 前提必須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 安全無虞是每個人認定不同的標準, 跟年紀性別血型聽力視力體力收入經歷等等等等都有關...

車主在經過審慎安全判斷後立即避讓(最後避讓了), 有錯嗎?

中指蕭事件之後, 台灣人民開始學會禮讓救護車, 但是救護車在道路行駛也不是帝王, 任何路口經過也必須確定安全無虞才能通過, 過猶不及, 任何人都該自省, 包括救護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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