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嚴刑峻法的結果,法務部長看到了嗎?

開發出一個裝置,每部車在上車前先驗DNA

再來一個駕駛人行為能力測試(如VR),連結車用電腦

通過者才可開啟車輛駕駛功能

並在行車時監視駕駛人行為能力

發現異常,直接電腦控管做緊急處置

那一定最安全

話說如果可以這樣,乾脆全部自動駕駛

禁止人類開車當交通工具---以上是未來式


以下是現在式---

法律不管嚴不嚴,只會對正常人有效,是管不了瘋子的,有些人類是很容易發瘋的。

樓主講的是瘋子無法因嚴罰而不喝,反而會提高部份看似正常的瘋子暫時發瘋的機率。

反方講的是正常人會因怕嚴罰而不喝酒開車,降低酒駕的人口。

基本上,這兩個集合沒有交集。

關鍵在:怎麼限制瘋子開車及防止看似正常的瘋子不發瘋!!!

有沒有科學家願意為這個題目申請專案研究?

以上的不科學,不負責任言論供各位參考。
國人的劣根性應採重刑嚴懲
廢話一卡車 wrote:
酒駕嚴刑峻法的可能...(恕刪)

納蘭不畫扇 wrote:
開發出一個裝置,每...(恕刪)


總算有願意思考問題的人來回覆,給妳+5分!

自駕車的發展應該比檢測DNA的成本來得低與快,希望不久的將來自駕車可以取代人類。

目前立委與交通部的官員,針對酒駕重罰一事,匹夫是大有意見,另外那2900條人命好似草芥,

無人打理,酒駕致死的100條人命好似貴族公子,一再被強調,

匹夫對此異事,簡單的從最大獲益方考量,與酒測器絕對有相當之關聯,

不然不可能發生此種怪事,版上還有志工,一直發酒駕的新聞,這些人是否是相關人員也值得探討。

是否有人可以調閱酒測器之官方購入價? 來對比與市價之差別? 其中是否有弊端?

最近的目標物~ 酒精鎖負責說項的立委又是哪些人?

採用匹夫之法,保守估計至少可以盪除一半之酒駕事故,官方為何不為?

DNA檢測技術(NGS)所構成的大數據已經部分商業化(使用在醫學、保健及預防醫學...)
自駕車一樣都會有商業利益在裏面,
推廣他們同樣都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新政策的推動,很難沒有商業利益在裏面。

提高刑責是最簡單且直覺式的模式,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但是卻立即的緩解了民怨的壓力。

以台灣現在的政治現實,有哪個政治人物敢提出新的解方
禁得起挑戰(商業利益)
並能無私無我(政治利益)的執行?

教育是個百年大計,家族或國家的興衰只能看它

只是可惜了,台灣 !



任何交易必然含有商業利益,合情合理,沒人做虧錢的生意。

匹夫有次車禍,警員來酒測,我表示大白天怎有人喝酒,警方表示還是要測,

測完警員對我說,這台幾萬或十來萬,意思就是他覺得...我也覺得不可思議!

實際的數字,多年了不記得,但是數字很驚人,網上查都3千元以下,這種不是純商業利益了。

若有網友專於政府採購案,有請調閱資料。

犯罪率高的國家的一個特徵,強調自我,低的國家強調團體的利益優於個人利益,

台灣的教育的確可惜了,主政的大多留美,就學期間接觸的都是當地精英份子,

沒機會接觸當地大多數的中下階層,誤以為美制一切都優異完美,狂推美式教育,

這些崇洋媚外的份子,毀了這個國家,從狂推美語教育可見一般。





廢話一卡車 wrote:
匹夫有次車禍,警員來酒測,我表示大白天怎有人喝酒,警方表示還是要測,
測完警員對我說,這台幾萬或十來萬,意思就是他覺得...我也覺得不可思議!
實際的數字,多年了不記得,但是數字很驚人,網上查都3千元以下,這種不是純商業利益了。

警方處理交通事故
依規定必須當場進行酒測
為釐清肇事責任
法規規定必須進行酒測程序
二方都酒測最公平
警方只能依法執行
倘若當時警方未對你進行酒測
對方一定會認為警方偏袒或是與你串謀
如果對方也說沒喝酒
警方相信對方的話
只對你酒測
你覺得公平嗎?
處罰金額也是依照法律規定
行政罰鍰沒有商業利益可言
如果要說商業利益
應該是廠商賣酒測器的利潤
除非可以訂出比酒精測試更快速公平有效的方式
不然酒測就跟學生考試一樣
有認真讀書的考高分
有認真喝酒的測出來數值也會很高分
酒駕嚴刑峻法的可能結果,害死警察!

樓主可能改標題為 "立法委員看到了嗎?"比較適當.

法務部長顧名思義是管"法務"(司法部門事務, 像監獄, 司法人員人事,...), 我國法律變革, 修法主要在"立法院", 當然法務部也可以主動提出修法, 但是還是要經過立法院審核表決通過後, 總統公布實施.


廢話一卡車 wrote:
任何交易必然含有商...(恕刪)


剛好我有參與過政府採購的經驗,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一個同型號國外幾千塊的東西在政府採購時買10幾萬,我實在不相信。

除非它是被限制輸出物品(如買武器...)。

相同功能,類似規格不同廠牌不同型號的,幾十上百倍以上的價差,可能認識總統都沒用!

如果有疑慮,直接去函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一定會回答 !



果然是要賣酒精鎖了,三讀通過!

咱門等著這酒精鎖要賣多少萬,

至於酒測器價格多少,等有機會遇上員警,匹夫再來問問!

國內要弄高價,很簡單,定特殊規格,讓別人不能標,自己搞個三家公司去圍標。

不是嗎?

交通部訂這種酒測幾毫克,罰多少錢的法,基本上已經違反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除非可以證實駕駛人不能安全駕駛車輛,任何單一標準開罰的罰緩,都不合憲!

每個人體質不同,對酒精耐受度不同,前述幾個案例,駕駛人明顯能安全駕駛車輛,

完全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受憲法之保障。

可以倒車,逃逸,企圖衝撞員警,只為了幾萬元的罰鍰,現在提高罰緩,民粹治國,無腦立委,

警察可要多注意安全了!

何是民粹? 對死100人新聞瘋狂報導的酒駕,殺無赦! 另外死的2900人無人發聲,這就是民粹!

可憐啊~
廢話一卡車 wrote:
交通部訂這種酒測幾毫克,罰多少錢的法,基本上已經違反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恕刪)

都酒駕了還不妨害公共利益?

怕人家跑給警察追
把逃逸的罰款訂的比酒駕高
還能逕行舉發
看還跑不?

通緝犯跑給警察追
可能您也要說是為了不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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