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格橫停被開單,申訴失敗

geoguide wrote:
本人就是和這張照片中的橫停機車一樣,結果被開罰單.
上網台北市政府申訴,發現是停管處開單.
申訴處理單位也是停管處.......裁判兼球員,結果申訴失敗.


geoguide wrote:
正義魔人發言前請參考目前法規.
本新聞中民眾二審已勝訴,罰單全撤銷.


備份一下。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就算勝訴了也只是代表法律沒有寫到這麼細,只能看未來會不會修法了。

未來我們的法律也許只能把每個人當做連基本常識、國民素質都沒有的人吧,然後儘量把可能的情況都寫進去。

法律無法說你錯的不代表你就是對的,不代表你沒有可被批評的地方。
雖然樓主不遵守大部分民眾的認知,
這點不可取
你可以唾棄他 不屑他

不過
若照著樓主所列出的案例和法規
他確實沒有違規

並沒有符合 違規魔人 的條件
停得亂七八糟的,
很喜歡標新立異是吧?
莫名其妙! 天兵!!
如果路邊都沒有畫格子,

沒有紅黃線,

我想平行路緣停機車,絕對沒有問題。

這就是樓主一直堅持的法規說沒有規定機車怎麼停,

因為沒有畫線當然可以月經來的時候倒立停,月經不來的時候單輪停。

但是畫上停車格子,

就是依法停在格子內,

這一點居然有人不知道,

還用新聞,最愛虎爛的新聞報導當狗屁論證的依據,

好好笑喔。

新聞報導也說跟車檢舉交通違規是違法的喔,

記者吃大便啦。


geoguide wrote:
事發地點在台北市先...(恕刪)


法規確實是這樣

汽車也是

敢橫停就不要怕停直的壯爆妳車
下次遇到這種我一定撞爆妳車
在亂停看看阿

geoguide wrote:
事發地點在台北市先...(恕刪)


有些停車場的出入口沒畫紅線,老大你要不要停一下呀?
法規只是道德最低標準。

難道法律沒規定買東西不能插隊,所以你每次都插隊嗎?
難道法規沒規定去吃飯不能拿一大堆免洗筷帶回家,所以你吃個飯把桌上免洗筷都帶走嗎?
難道法律沒規定電梯不能吃東西,所以你在擁擠的電梯裡面吃臭豆腐嗎?


道德水準如此,甚是特別。

幾百元繳一繳就好,還是幾百元對樓主來說很困難?!

我就問一句,樓主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時,
會跟他說隨便擠進去就好,不要管其他人好不好牽車,
隨便你要停直的斜的橫的或是疊起來?

沒違法喔!!


『警方指出,法規未限定一格只能停一車,加上實務上難以證明誰移誰的車,只有邊緣出界的機車,才能依法開罰600元。』
因為實務上警察沒辦法證明誰移誰的車,所以才免罰,樓主是自己知道自己亂停,情況不一樣。
法條再怎麼寫也會有漏洞,實在很不喜歡這種明知不該跨線停車卻又硬要鑽漏洞的人,還好意思去申訴,簡直浪費社會資源
這樓沒看到什麼正義魔人,厚顏魔人倒是有看到。
你邏輯是看到別人亂停運氣好沒被罰,所以我也可以?
都沒想過會造成正常停車的人不方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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