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guide wrote:
本人就是和這張照片中的橫停機車一樣,結果被開罰單.
上網台北市政府申訴,發現是停管處開單.
申訴處理單位也是停管處.......裁判兼球員,結果申訴失敗.
geoguide wrote:
正義魔人發言前請參考目前法規.
本新聞中民眾二審已勝訴,罰單全撤銷.
備份一下。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就算勝訴了也只是代表法律沒有寫到這麼細,只能看未來會不會修法了。
未來我們的法律也許只能把每個人當做連基本常識、國民素質都沒有的人吧,然後儘量把可能的情況都寫進去。
法律無法說你錯的不代表你就是對的,不代表你沒有可被批評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