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stbite Hands wrote:
雖然在上一篇回過了...(恕刪)
看你說了那麼多 , 不就是一個相互禮讓相互尊重一個簡單的道理嗎 !?
只要你是在馬路上 , 不管是駕駛人或行人 , 都各自有義務要注意周遭路況 , 你不注意 , 等死了甚麼都來不及了 , 這是最殘酷且最現實的情況 !
正常情況 , 一個駕駛人絕不會無聊去故意撞人 , 就是有死角或其它原因(例如天候造成視線不佳) , 這時候行人如果也能注意 , 是不是就能避免慘劇的發生 , 避免悲劇的發生 , 這對雙方都好(發生悲劇是毀了雙方的家庭) , 所以 , 在那邊爭行人可以完全不用注意周遭的狀況 , 這點才是我最看不下去的 !
車輛禮讓行人這是正常人都會做的事情 , 但如果矯枉過正 , 讓造成駕駛人和行人的對立與衝突 ,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過份強調 !
結論 : 駕駛人要注意 , 行人也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