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影片告訴你為什麼車輛永遠要禮讓行人


Frostbite Hands wrote:
雖然在上一篇回過了...(恕刪)


看你說了那麼多 , 不就是一個相互禮讓相互尊重一個簡單的道理嗎 !?

只要你是在馬路上 , 不管是駕駛人或行人 , 都各自有義務要注意周遭路況 , 你不注意 , 等死了甚麼都來不及了 , 這是最殘酷且最現實的情況 !

正常情況 , 一個駕駛人絕不會無聊去故意撞人 , 就是有死角或其它原因(例如天候造成視線不佳) , 這時候行人如果也能注意 , 是不是就能避免慘劇的發生 , 避免悲劇的發生 , 這對雙方都好(發生悲劇是毀了雙方的家庭) , 所以 , 在那邊爭行人可以完全不用注意周遭的狀況 , 這點才是我最看不下去的 !

車輛禮讓行人這是正常人都會做的事情 , 但如果矯枉過正 , 讓造成駕駛人和行人的對立與衝突 ,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過份強調 !

結論 : 駕駛人要注意 , 行人也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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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5yy wrote:
https://www...(恕刪)


你說的大致都能認同, 但台灣的路上行人的自我保護意識要自己提升別人幫不了你; 當你路人狀態時都能去注意當你成為駕駛時我相信也會有同理心能注意行人...lol 我自己是亞洲人但我從小就覺得中文國家大部分的幾個主要國家普遍公德心都很低落都很自私你行人在路上就是要小心這些人雖然你是綠燈還是請多轉個頭看一下左右兩邊車道, 因為你不知道何時會有沒出現一台闖紅燈的車輛除非你是想賺這筆保險費賣自己血肉.

樓上的簡單道理人人會講但不會人人都身體力行的一點都不簡單的! 又不是第一天了解華人.
carasha wrote:看你說了那麼多 ,...(恕刪)

當然互相尊重是解法,但是強調行人的權益,原因來自於車不讓人
我知道沒有駕駛想撞人,但是讓人先過的駕駛有幾位?
禮讓了,還怕撞到人嗎?


你覺得台灣是像



還是這樣



(連左邊的那台都停了喔!)



等台灣像第二部影片一樣,你再來跟我說我過度強調行人權益,那我還會真的覺得自己理虧呢。
Sammama wrote:
被打臉的還不夠?
違...(恕刪)



臺灣一直發生行人在斑馬線被車撞的不幸事件,
老實說,臺灣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駕駛不守交通規則,不尊重行人路權,
好幾次車禍,都是駕駛轉彎時沒有減速、沒有確認,然後就直接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
在那些案例之中,行人再怎麼厲害,都無法預防不幸。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更加要求駕駛,還是行人?

如果在開車野蠻的臺灣,還是一直要求行人,那就是看不到問題的根本了。

這個時候,說「歐美國家也要求行人」,所以臺灣的行人也要多注意,那就是犯了因果推論上的謬誤。
如果車禍的責任不在行人,而是駕駛,那麼就應該要求駕駛,就這麼簡單。
如果確定駕駛有完全責任,在斑馬線撞死人,但是還要說「行人也要注意」,這不是邏輯不好,而是自我矛盾。

這個時候如果說「雖然駕駛有責任,但是如果行人也注意,或許就可以避免」,
這種推論看似合理,但是問題在於無法成為一種普遍性的要求,
因為不是每個行人都有能力注意(例如老人小孩行動不便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能避免(因為車速快於行人移動速度),
要求行人,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如果要說,先進國家也要求行人注意,所以在臺灣也應當要求行人注意,
這種規定不可忽視的前提就是,這個國家對於駕駛的要求基本上已經非常嚴格,不打折扣,駕駛也很規矩,
但是這樣還是不能完避免事故,所以行人注意會更好,
而不是對駕駛要求很寬鬆,然後要求行人自己要注意走斑馬線不要被撞,原因在上一段已經說明。

臺灣對駕駛的要求已經很嚴格了嗎?完全不是。

我們在路上遇到的駕駛,絕大部分不會讓人。
最急迫的問題,是駕駛,而不是行人。
這個時候還要求行人,是看不見問題的核心,更無法解決問題。

我承認,要自保的話,只能讓車先走,這是不得已的,沒什麼好講的,就像遇到強盜,只好把錢交出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很厲害嗎?需要到處講嗎?這難道是我們要追求的目標嗎?

must have沒有to

a515yy wrote:
https://www...(恕刪)
我在美國旅遊過,看到的是
行車道路口,一定會再停止線停一下再開,不像在台灣就給他快速直接過,當然發生事故的機率增加,由此我也調整自己的行車習慣,包含騎機車!
現階段台灣人的觀念來說...禮讓行人只是少數人做得到
所以假設有五台機車行進到斑馬線前...有行人要過馬路
前面兩台機車停下來準備讓他過...這個行人肯定還要注意後面三台的動向
萬一人沒看到後面三台機車...而那三台搶快要超過停下來的兩台...這時候意外可能就發生了
所以行人過馬路猶豫不決也是種防衛駕駛的觀念...這個是台灣人一直被灌輸的
死角不是藉口(恕刪)

這句話真的沒錯,但要知道真的會有視線死角,駕駛要避免視線死角造成遺憾。
類似情況不算少見,常看到網民留言不相信是視線死角造成的。
Irgendwann wrote:臺灣一直發生行人在...(恕刪)

從統計就可看出行人穿越道上發生車禍最大的肇因是「汽機車輛不禮讓行人」。
事實擺在眼前,解決事情的辦法也擺在眼前
但還是有人想透過邏輯謬誤避重就輕、檢討被害者
(以為帶風向是如此容易嗎)

當這樣不肯改變觀念的人的人佔了駕駛的大多數,我們就別想有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在這樣的情況下,「加重取締與罰款金額」是唯一的解套,
但是誰想看到這樣?大家以和為貴不是很好嗎?

你的論述清楚邏輯又清晰,台灣要是多一點這樣的用路人,路上就太平了。

大家知道因車禍造成的醫療開銷佔了台灣幾%的GDP嗎?這又是更深層的議題了。
Sammama wrote:
你說:認為行人永遠該自己注意,死角無可避免
跟行人也必須注意 是雙重保障

Sammama wrote:
包含你所愛提出的先進國家 美國
都教育 行人在過馬路 也該必須車況


那請告訴我,這部影片的老婦該怎麼必須的注意路況?
就算她注意到了,又躲得開嗎?
還是你又要說這是個極端可笑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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