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時速10絕對合法,...(恕刪) 合法但絕對不合理,會這樣回答的人,我只能說你要慢慢開麻煩去騎自由車,不會擋別人的路,還比較環保。所以到底誰才是腦殘,大家自有公論腦殘沒藥醫,但更糟糕的是自以為別人才是腦殘。只能說幸好我這輩子去不到十次台東,而且大部分是坐覽車或搭火車去的,只開車去過一次,真是萬幸,沒被你的十公里時速正確論給擋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