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警方儘速破案

我覺得你沒認真看影片

影片有後製過

而且就像其他人說的,沒有損壞

要告什麼?三流公司才整天告來告去吧~

坐捷運一堆人檔關門,也沒看過捷運局告人毀損

這位孩子會不會被告我不知道

但一直轉發消息,或引用不實言論

遲早會被告~這些人要留意

到現在還在消費往生者的那些更要留意




k5229410 wrote:
真的擋到財路,我們...(恕刪)

GOGORO才出兩個系列的車款就賣翻了
接下來其它換電聯盟品牌推出新車款,消費者選擇更多買氣會更旺
到時一堆狗黑又要再崩潰一波
那些油車行再持續排斥電車,生意只會越來越差而巳
其實這件事說真的就是可受公評的事

不知為何只要提到這件事就要被打成狗黑

難道不是狗黑才能質疑這件事嗎

這心態我真的無法理解阿


拍到影片破壞換電站又如何!!

毀損罪包含損壞物品、建築、文書、債權等。

第 354 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55 條 (間接毀損罪)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57 條 (告訴乃論)
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業主沒有要提告,路人甲管很大!?



有些事不能說 wrote:
[embed]htt...(恕刪)

這事我在版上應該最了解,因為朋友告訴我某地方不公開社團po出疑似電池爆炸,我在此版有po文。
結果版上有某粉把這事貼在gfc社團內,一時群情激奮,要肉搜那地方社團的版主,又說什麼對面是油車機車店是那社團的管理員,一堆人叫ggr 提告,ggr 敢告嗎?
後來那社團有人不爽被污衊,才去向記者報料,記者是那事發生的第三天才去採訪,不然天風雲淡,船過水無痕!
我不會把那樓的文轉在這上,有人能幫忙嗎?
謝謝!
換電站疑似爆炸?


298305漳泉 wrote:
這事我在版上應該最...(恕刪)


如果沒損失你願意花錢花時間去告屁孩嗎...
肥貓宅男 wrote:



如果沒損失你願...(恕刪)

關我什麼事,告訴是非必要的手段!
還有我的見解不太一樣,這種在公共場所搞破壞,萬一真的爆炸,或是下個車主用到這顆電池,導致彈射,應該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公訴罪,我不是法律系的,如果我的見解不對,原諒我吧?
298305漳泉 wrote:
這事我在版上應該最...(恕刪)


你也不會讀新聞是吧

整個過程中~哪裡有換電站爆炸?

在沒證據的情況下,你又轉述了可能跟油車的店家有關

光這兩點就是一種亂象

轉述未查證的消息有好處?

電池蓋子彈出,硬要寫換電站爆炸的用意是?

對面的油車店家也要被你拿來質疑一下~

還好睿能智商不低,沒去提告

提告要有證據是常識~難道狗黑編故事久了,忘記證據很重要嗎?

你也是很辛苦~不買電動車還要關心成這樣

事情發生那麼久,你居然還有新的消息

有空我幫你問問對面車行老闆~因為睿能不一定能告他

但車行一定可以根據你的回文查下去,告下去~

298305漳泉 wrote:
關我什麼事,告訴是...(恕刪)


連技術都不懂~

去買一台gogoro再來談會不會發生吧

看圖說故事的缺點就是漏洞百出

現在有14萬台gogoro在路上跑

沒發生過車內電池噴發

這麼好的妥善率你怎麼不說?

當狗黑真的沒那麼容易~用心找新證據吧
erictaco wrote:



你也不會讀新聞...(恕刪)

去問那些在gfc社團的鍵盤柯南吧,馬上就知道對面有機車行,他們很厲害,要看什麼新聞,本來受訪者就說像爆炸聲。
再次強調,我只是一位強烈支持檸檬車法案的,你我都可能買到車王?
我不是狗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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