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ws2000 wrote:依照你圖上的車道箭頭是所謂的指向線(指示直行與轉彎),個人認為是交通標線設置不當模糊地帶容易造成陷阱,建議打行政訴訟討回公道。...(恕刪) 我認為也是標誌或標線劃設有錯誤造成民眾的誤解這種是有爭議的如果是我會行政訴訟台灣的標誌標線的畫設其實真的都沒有通盤考量很多時候都是隨便畫一畫
王阿寰 wrote:好奇借樓問一下台北市基隆路上麥帥橋往內湖下橋後到最外線往 costco民權橋下有個 90 度轉彎但是不是十字或T字路口,就是單純的轉彎 (或稱L型路口?)這邊需要打方向燈嗎? 順著車道而轉彎是不用.有打有保佑...
1. 如果針對地面畫的交通標誌去打行政官司,我覺得有機會可以贏。反正打輸了,就是損失寫狀紙的時間而已。並不會加價收你罰款,而且你也可以有個解釋。 行政官司很容易打的,就是下載標準格式後,把自己認為的理由寫上去就可以了。2. 針對打方向燈的習慣,我覺得養成這習慣,會少很多風險。因此不管有沒有標誌,只要你是要變換車道,轉彎,都請養成打方向燈的習慣。 不會耗費多少電力的,燈泡壽命會減少,但是人的壽命會延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