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承辦人一天辦20件左右的違規檢舉,會很多嗎?

只能說,違停浪費超多社會資源!不是你想得方便一下就好的
不支持違停 但病態等級檢舉人也該拿來討論討論.....

人生不如意自卑感爆發 檢舉別人來出出氣剛好 po上網還可以自我感覺良好

不如意像是失婚 失業 剩男剩女 獨居 貧困 面貌醜陋 bmi偏差 等等.....不知道是哪一種

我在七嘴八舌區用這觀點吐槽兩年 倒是沒受到什麼反擊 也讓我自我感覺良好了 哈哈


有當過兵的應該知道

高大海派挺拔的長官 都對兵很好 兵也很挺長官

那些魯蛇宅宅 做事推三阻四的長官 因自卑感作祟 總是用盡方法整下屬 來彌補自己自卑感


總之 希望樓主生活過的好一點 就不會整天檢舉 還要po上網來求認同

我語重心長 希望不要被刪文
是因為太多違規,才有太多檢舉

請不要搞錯邏輯

減少違規 => 減少檢舉 => 減少承辦人處理

請搞清楚源頭

如果你今天只是減少檢舉,而讓違規肆無忌憚,那跟中國禁聲有甚麼兩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個承辦人一天辦20...(恕刪)


這根本是違規數量太大...在日本哪會這麼忙!! 對吧!!

台灣人駕駛素質低 大部分人就是不肯承認!!
你覺得承辨人只要按確認製單/駁回 就好嗎?
你覺得承辨人只要做這 20件就可以下班是嗎?
你覺得檢舉 "違停", "轉彎壓到雙黃/白實線"可是讓世界更美好是嗎?
你覺得承辨人處理你的檢舉比去抓犯人臨檢酒駕更好是嗎?

我也會檢舉,但我只檢舉重大違規.

想要的更多 wrote:
你覺得承辨人只要按確認製單/駁回 就好嗎?
你覺得承辨人只要做這 20件就可以下班是嗎?
你覺得檢舉 "違停", "轉彎壓到雙黃/白實線"可是讓世界更美好是嗎?
你覺得承辨人處理你的檢舉比去抓犯人臨檢酒駕更好是嗎?

我也會檢舉,但我只檢舉重大違規.


錯的

舉例偶家巷口轉彎處以前都會有車輛違停,停整晚到早上通勤尖峰都沒開走
今天停,一定會連續停一個月以上,只要沒有人檢舉,呵呵

小事情對吧? 沒錯吧? 哈哈

又不是重大違規,所以停了好幾年....哈哈

檢舉到他收到罰單後,這台車就再也不會出現在這裡違停了


啊....照上面這個案例,那到底要不要檢舉"不是重大的違停" 呢? 您認為呢? 哈哈
轄區員警不去開單整天擺爛不做事 一天才20件有夠爛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個承辦人一天辦20...(恕刪)

Ryu010730 wrote:
轄區員警不去開單整天擺爛不做事 一天才20件有夠


分所指派任務,沒辦法

偶們家這邊有分所連續二十年以上,都會排哨站崗抓兩段式機車

但二十年來,從來沒有派員去過違停超級熱點站崗過.....哈哈哈

都是看分所,搞不好站崗抓違停還被當地仕紳開車罵....哈哈
承辦人絕對不是只負責一個人或少數人的檢舉案件而是對應該地區的所有人,另外收到檢舉後還要分案、開單、訴願回覆、與相關系統的操作,此外還有其他公務或外勤要處理。

不過還真有很多人以為基層公務機關的公務員整天閒閒沒事做, 基本上一天20件檢舉案件的處理時間已經占據了一位承辦人約1/3的工時,此外公務人員還有案件績效考核的問題...等,像樓主這種大量檢舉的人員當然會收到承辦人員的關切。

cdyao wrote:
另外想請問新竹縣這種曖昧的回覆是甚麼意思呀
您好:您所檢舉案號10805xxxxx其違規車輛及事實,如經本分局檢視無訛,
違規態樣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送專屬機關
製單舉發,後續寄送違規人。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安全,謹致謝枕。


怎麼會有這種回覆,

真是誇張,

有開就有開,

不舉發就回不舉發,

新竹的家戶收入高得嚇人,

啊怎麼公務機關是用這種水準在回覆的 ??






s1987712 wrote:
我昨天好像夢到我是承辦人...(恕刪)


大概您這個位置特別累吧 ??

然後您又比較認真,



s1987712 wrote:
不明確要簽事由後再上網答覆民眾


我在新北市,

不明確,不必有事由,就回不明確而已,三個字結束,

遇過 6、7 個承辦人,都是這樣回的,

只有三重區,很認真,她有回原因,

原因是 : 時效消滅,超過三個月。

當然被我投訴,把案子放三個月,然後不處理,真是爽。




s1987712 wrote:
1.分局只有一個承辦人.每天案件約50~100件


這個就是您局內人才知道的了,

我不信大多數的承辦人,一天平均要處理 70 件,

我猜,平均不會超過 20 件,

所以才覺得您的位置算比較累的,

換去宜蘭,

我看件會少很多,

我檢舉過宜蘭的交通違規,紅燈後慢速闖紅燈,

不是小路口喔,

回覆不宜開單,為煞車不及,人之常情,

我笑笑地把回信刪了,連投訴都不投,人情味的好地方,就不強求了。





s1987712 wrote:
最困擾的是.... (恕刪)... 請問我要開嗎?開停車還是臨時停車?


就說您太認真了,

不明確就開臨停,

開違規停車要明確,附明確的影片給您是檢舉民眾的責任,

沒附,您開臨停,或要求補正,就是大好人員警了,

有的承辦人就直接退件,沒在理的。





s1987712 wrote:
5.時常接到檢舉人打來質疑為何不開單,去警政署檢舉我瀆職、不專業
6.時常接到違規打大來質疑為何開單,去警政署檢舉我亂開單、不專業


您若不是太認真,就是剛進警界的新血,

不開單,若您有理,投署長信箱也沒屁用,署長信箱不會理檢舉人,

開單,若有理,違規人去法院告,也沒用,署長信箱當然也不會理違規人,




奇怪,

怎麼講得好像我比您懂得員警的生態 ?? 我是乖乖的小老百姓。

那這樣好了,

您那麼認真,我幫您寫個感謝信給市長信箱,

上次新北市某個區的督察,打電話來做查證,

我寫了市長信箱,指名感謝數位認真的員警,幫員警打打氣,不要太快失去熱誠,

督察就打電話來確認事情,

獎勵很小,那是因為我是小老百姓,就把它想成禮輕人意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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