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之死神RF worte:說得很坦白...我自...(恕刪) 這裡歪樓一下看到這裡我就想說以前我爸也是用這樣的方式教育的有用沒用不知道,但是長大以後我不怎麼喜歡我爸更準確的一點說,是對我爸態度很冷淡打可能有用,但是絕對不是記住一件事情最好的方式因為你不是知道這件事是錯的,而是因為怕痛,所以不會做對我來說沒學壞最大的原因是在於交友圈因為我的朋友都比較是非分明不該做的事情做了會發現彼此處世的氣氛變得很僵自己也不太喜歡,久而久之自然會去迴避那些不該做的事打罵教育之餘,記得看看自己小孩的交友圈正不正常不正常一定要去介入有些東西家長去教沒有用,要自己去發覺跟體會
THE666 worte:首先,酒駕的罰則高嗎...(恕刪) 你這想法很奇葩根本是倒著走同理,故意縱火罪處死刑強盜殺人罪 死刑或無期徒刑難道有犯了上述罪的人因為懼怕而與警方駁火於是就不敢判太重嗎?會去傷害別人的人有時在一些情境下會過不了自己理智的那一關至於酒駕...? 至少在喝以前都是有得選的吧?
我主張酒駕不用罰錢,酒駕第一次鞭刑6下,第二次+6下...以此類推,逃跑.肇事30下起跳,政治.公職人員次數*2.一次最多打6下剩下等皮長好了再打,沒有假釋沒有緩刑,只要當事人沒死不管是感冒還是絕症,皮長好就拉去打.....
蔡中志表示,對於酒駕累犯而言,酒駕問題只出在會不會被抓到,大多抱持僥倖心態,或者為圖方便,也就是自我控制能力較低落,這些人才是現在最應該好好處理的。面對酒駕罰則修法討論,蔡中志指出,現階段道交條例最高罰9萬元,酒測值達濃度每公升0.25毫克,就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要件,會被移送法辦,像這樣的處罰已經足夠,有理性的人都會怕,問題出在自制力低落的累犯,「這些人沒辦法管好自己,你判他死刑也沒用啊,酒喝下去才不管你死不死刑。」https://www.storm.mg/article/1095906就算今天酒駕致死要判死刑那些愛喝酒的人也不怕啦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那個人永遠不會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