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關心只佔1成傷亡的酒駕,還不如來關心其他交通違規! 慟!「2個小孩需要她」騎士遭違規車撞死今器捐遺愛人間

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塗銷路邊停車格吧,改弄成人行道,讓大部分的車子都停進停車場內。提高包括酒駕在內的違規罰鍰和刑責,再加上警察強力取締才有用,不過我想再過20年還是老樣子吧...
pcian wrote:
樓主邏輯有問題

若酒駕佔10% 那當然「其他」佔90%呀大笑

看起來9成很高 但拿單一項跟「其他全部」比點點點

以樓主所提案例 應該拿違規回轉跟酒駕比

不然也可以說 回轉佔20% 「其他」佔80%

我們不應該老注意只佔20%的違規回轉點點點


違規超車必檢舉 worte:
違規超車必檢舉 2019-08-26 16:00 40樓
鬼話
如果真是這樣,路上最好是還有違規停車.


警察並沒有辦法24小時都在每個地方站崗開單,
你把違規沒被開到罰單的全都歸責給警察,
是有多仇視警察啊!
會發這種文出來,
明顯沒有把致死率考量進去,
單純就以傷亡率為依據
EliasLiu wrote:
會發這種文出來,
明顯沒有把致死率考量進去,
單純就以傷亡率為依據...(恕刪)


你真的知道甚麼叫做「傷亡」?


撞死、撞殘、撞到失去原有工作能力等等,本來就該全部一起算進去.

而且後面兩者,導致的後續成本更高,多家屬的折磨更久.

但在刑法上卻僅能算是過失重傷害罪(頂多1年),民事判決也僅僅是廢紙一張.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真的知道甚麼叫做「...(恕刪)
酒駕一律沒收車輛關3年,酒駕造成傷亡判死刑
在 01上面討論這個有用嗎?
既然這麼有心,可以建議樓主往這邊發展 :
1. 趕快去修一個台大法律系或政治系。
2. 先從民意代表做起,增加人脈。 (選個里長也行)
3. 找個好金主投資你的政治身涯
(沒金主就入黨囉,雖然2黨都爛)
4. 選個市議員。
5. 當個立法委員。
6. 當個市長。
7. 做一下行政院長。
8. 當選台灣總統。

想改變社會現象,就要有足夠的權力,在01 怎麼說都不會有任何改變。
難道你不知道01的生態?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真的知道甚麼叫做「...(恕刪)


恩,我表達的不夠清楚,
單純就是想說光酒駕所造成的傷亡『發生比例』,
與其他各類交通違規所造成的傷亡『發生比例』,
您沒考慮進去,您考慮的是傷亡『所占總量比例』

最後,不要私轉給我,還要去刪有點麻煩,感謝大大。
Gungrave_OP wrote:
在 01上面討論這個...(恕刪)

你上述的都要付責任阿

當當志工?
一來不用負責任
不用被上司釘
不爽就可以寄E-MAIL 或打投訴電話去紓壓
然後看執行任務的公務員 被民眾言語霸凌 就是
樓主,蓄意殺人&過失殺人,不都是殺人嗎?為什麼判的刑差那麼多?為什麼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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