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
不用兩罐啤酒就超過了...(恕刪)
吃荔枝太多就過了⋯⋯⋯
不過不用跟他嘴砲啦,01常客幾乎都知道這個人
跟他嘴砲無論輸贏你都是輸家,希望你看得懂我說的
總是要有地方讓他有宣洩的管道
其實他某些行為是對交通有益的,雖然有時矯枉過正
han2399 wrote:
一、只能改善交通,無助於防止執勤危險:對於標題所述[...抓酒駕記功將害死一堆員警...],樓主所提措施一推出,一定有部分員警,過份積極取締交通違規,而造成個人或民眾安全危險,到時標題只會改成[...取締交通違規將害死一堆員警...]。...(恕刪)
han2399 worte:
二、科技執法:因為制度和人性的趨避(趨吉避兇),部分員警傾向消極執勤,前幾日某市警察局公布交通取締件數,約有9成為路口測速照相,僅有1成為員警攔停告發


一個只佔所有交通違規致死傷數量中,排名倒數第一、或第二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