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cmbird wrote:這個匝道同樣情況我有檢舉成功過但我有附後鏡頭影片證明該車道是在排隊的情況下我檢舉的項目是「車輛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離之車陣中」..(恕刪) 原來要連後鏡頭才能成功害我以為只要不是雙白線,槽化線,沒打方向燈都是沒辦法成案...
kilo28611 wrote:高速公路白線是4公尺長,間隔6公尺請仔細看影片我大多數時候距離前車是兩條白線加一個間隔4x2+6=14(公尺) 從影片上看最遠時不是14m大概是20m喔...以車速不到20kph就大概是3~5m/s...以3秒算你大概還多了1個車身...
條子沒有上帝之眼無法像當事人一樣作出判斷如果資訊不足與避免爭議當然大家都知道對方硬插進來只有條子裝作不知道似的....雖然他也想成案但證據就是不足以證明這種垃圾駕駛的行為要守法的人自己去想辦法找出違法人違規的證據這就是要有前後行鏡頭車紀錄佐證
我發現01上面似乎也有國道警察在看留言因為我早上貼文表示以往會利用hpb01403@hpb.gov.tw申覆檢舉案中午寄出的另一檢舉案之申覆馬上被此一信箱退回要我改至「首長暨違規申訴信箱系統」專區未免過於巧合只好恭敬不如從命靜待回覆了
kilo28611 wrote:檢舉插隊和利用往新莊匝道加速再切入往五股匝道兩項都被打回票因為往五股方面壅塞已達停走停走狀態為避免發生追撞所以保持約一至兩個車身的距離難道國道警察一定前車貼後車才要開罰嗎?國道警察不知道停停走走最容易發生追撞車禍嗎? 開十公尺以上大車的宿命,沒辦法
這種人真的是....無言...有時候台灣的用路環境真的是被逼到,大家都無奈,硬要這樣搞別人嗎舉例來說,如果上班從國3接國1要北上五堵方向,每當星期一,國3轉接國1時,剛看到國1時,往內湖方向就一條龍了,根本排不進去排隊的車流尾端,怎麼跟大家排隊,只能慢慢在旁邊閃燈希望大家幫忙可以插個隊然後切往國1北五堵方向,這種情況不讓人切過去,難道要逼別人跟著隊伍去內湖上班嗎,沒雙白實線讓人過會怎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