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舉發的理由還真是?這邏輯真不是普通人

ryan00014875 wrote:
你怎知沒檢舉?就是不...(恕刪)


還是沒看到你檢舉大家最痛很的並排啊?

7-11 和所有超商的貨運車 常常都並排 應該很好檢舉啊?
比你這個偏僻角落疑似違停的好檢舉100倍吧?
是因為會到7-11消費所以手下留情嗎?
c.c.0110 wrote:
根據交通規則98-1...(恕刪)


對 你就在旁邊 是不是違規都看得很清楚
可惜你不是警察 警察有最後裁決權認定是不是違規
要不你去考警察 終生當交警維護台灣交通秩序 每天開1000張罰單?! 好不好
YOYODARK wrote:
以前警察還能抽罰單獎...(恕刪)


先看看其他國家怎麼做 (重罰 + 嚴格執法 + 道路巡邏)
在比較台灣交通現況 (亂)

就知道 要讓大家遵守交通秩序 減少事故傷亡
就是要警察嚴格 現場執法 當場開單 罰則也要重

像這種PO上來 民眾檢舉不痛不癢的違規(幾百元) 幾乎對減少違規沒甚麼幫助 (路上違規的還是一樣這麼多)
會違規的還是會違規

尤其是最危險的機車逆向 (每天碰到幾十個) 機車 闖紅燈 紅燈右轉 右側超車 (也是十幾到幾十個)
民眾幾乎無法檢舉 (機車前面無車牌 車牌被其它車遮住)
如果多一個警員在街頭執法 相信對交通安全更有幫助
第1張照片:該車開始打燈跨分隔線,離雙白線還有20公尺;離樓主還有10公尺。
這應該是很正常的方式,最後雖壓到雙白線,我覺得還可接受。
樓主不會希望該車在那20公尺內急切進來吧?
或是樓主認為該車應減速,讓樓主先通過,才可以開始變換車道?
我們的交通狀況,被逼壓雙白線是常有的事,只要不是無視標線存在,就通融一下吧。
不清楚當時雙方車速,也不清楚該車是否讓樓主不高興,以上僅就照片判斷。








這才是奇耙...

55條56條都搞不清楚了...
機車有時候出現白線左邊有時候白線右邊. 這樣走是都可以? 還是有違規?
50CC 輕機車依法規禁止載人的. (我查過法規). 上下課時間去小學門口拍照攝影.一小時有50件以上案件可以辦喔.

ryan00014875 wrote:
由快車道跨雙白線至慢...(恕刪)
大概就是車子注意到機車的位置,為了避免碰撞,沒辦法一次轉出去,延遲壓到雙白線,被樓主檢舉。

*因為車子老早就打方向燈了。

看來以後在台北車站過馬路,人擠人也千萬別踩出斑馬線一步,不然也會被檢舉。

不過也支持樓主魔鬼訓練班的想法,讓前方那台車知道自己技術要加強,空間感要抓對,直接貼上機車,讓機車自動退卻才是真正的遵守交通,是這樣的邏輯OK嗎 ?
c.c.0110 wrote:
請隨時PO、隨便PO...(恕刪)



總之台灣就靠你們檢舉達人了,加油點勤勞點別偷懶,才能讓違規變少,也能讓公務員多點空閒泡茶
不然每天在路上遇到違規這麼多挺討人厭但就沒辦法有時間去檢舉送件

辛苦了!!!!!!!!!
只能說這社會不是完美的 (法律也有不周延的地方)
希望眾檢舉魔人努力檢舉 各超商貨車 貨運車 等違停 (不要視而不見 最好24小時 讓它們無法裝卸貨)
這樣以後大家都買不到東西 便利商店和網購也都倒掉最好
ace ventura wrote:
想來每個檢舉魔人都覺...(恕刪)

投您一票,有可能是機車速度很慢,白車擔心擦撞,所以變換車道角度不大,延後才壓到雙白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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