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幫助】同車道轉彎車和直行車的關係?

煙花子 wrote:

jean3760 ...(恕刪)

看了路線圖
你100%
你這種切法的我一定叭死你
一次切慢車道+快車道
不要覺得30公尺很遠
你時速36時,一秒就有10公尺了
你要切進車道就要考慮你速度是否低於道路速限50太多
造成人家閃避不及撞上
人家要左邊閃你
你偏偏往左邊擠
你要就紅綠燈路口待轉
不然就騎到下個路口靠左迴轉
而不是一次切兩個車道像螃蟹一樣
kurokawa079 wrote:
看了路線圖<br...(恕刪)


好喔,到時候是這樣就認賠


lolinyu wrote:
你這種切法的我一定叭...(恕刪)

清楚了,謝謝

——————
全部給我的意見我都記得了,接下來就不回覆囉,我想應該也都差不多了,感謝大家
煙花子 wrote:
我不記得了Orz我也...(恕刪)


回想一下,那時候簽名是在上面那格還是下面那格...
不知道這個是做什麼的話搜尋一下^^
rockindy wrote:
請不要再推廣這種觀念, 已經有很多很多事故因此而發生
同車道就是前後車, 前車轉彎後車請減速或切換車道超車
願大家行車平安


你的觀念才應該修改.

我舉的汽車右轉, 機車鑽右側縫隙撞擊的例子, 是真的有汽車因此被判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新聞稿, 結果是轉彎的前車判賠.
汽車駕駛: "明明我已先轉彎,是對方未減速或慢行而直接來撞我,為什麼我要負全部肇事責任,要賠償對方?"
新聞稿還明白寫著: "車輛要左、右轉彎時一定要先讓後方直行車先行並應打方向燈,確認不會與同向車輛擦撞後才可轉向"
新聞稿寫的狀況是兩車"同車道同向行駛", 轉彎的前車判賠給直行機車的例子.
不要對初判抱著太大的期望,警方的初判表常常會讓人破口大罵!!
你是在很短的距離
從路邊起步後進入外側車道再直接進入內側車道
對方不會憑空出現
但你卻沒有看到對方來車
所以也沒有禮讓已經在原來車道上行駛的來車先行
因此我覺得單從你貼出來的照片來看
就已經很難認為你完全沒有責任
也未必會像你提問的轉彎車與直行車的關係 而可能是其他型態的過失責任問題
至於責任比例多寡
要看現場圖怎麼畫
對方筆錄怎麼說
最重要的是法官怎麼認定等因素決定
以上供參
第三人保一年也才多少錢,為何不保?你這種切法,碰到性格差的,就等著挨揍吧🤣🤣
保險是應該保,樓主可以了解一下
行車紀錄器也應該裝 不會太貴
但是起步還是要看一下比較好 避免發生這種情況
起步的時機跟速度應該多練習一下

有時候你很有把握 但是後面的車技術不一定行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你責任大了,早點和解過正常人生活.

煙花子 wrote:
如題,我在昨天發生車...(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