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請問我還可以從何處求償?!

會叫的野獸 wrote:
台灣應該沒有什麼道路...(恕刪)


對啊
一般道路不可能看那麼遠
也很難看清接下來幾個路口

但常看到鄉民說-
誰管你!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
新聞上也偶有看到不合理(?)判例
(例如早已轉彎中,對方才出現並撞過來)
法拿掉路口優先序,又無明訂距離
我才會有疑問

現在高性能車越來越多
一兩秒內就能從視線外飛到視線內
這類爭議會越來越多

我個人是覺得舊法看誰先到這路口比較合理
但不知是遇到什麼狀況才改掉
暫不討論兩造肇事責任

針對"車主"部分可依民法§185I去請求
參造最高法院80年台上字第2885號判例

記得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然後檢查一下自己的保單
silentcat wrote:


對啊
一般道路不...(恕刪)

講白一點
你管對方時速開多少
要轉彎就不能出事
除非你看不到對方的車
雖然我這麼說會被當飆仔就是了
請律師大概五萬行情
這一定贏的吧...
我自己的案例,對方同車道右側超車,肇責100%。
僅供參考
silentcat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舊法看誰先到這路口比較合理
但不知是遇到什麼狀況才改掉

舊法會造成雙方為了搶快到路口而容易肇事...
silentcat wrote:
對啊一般道路不可能看(恕刪)


舊法會造成一個狀況:轉彎車只要先衝過路中心點,就算贏了
所以反而鼓勵轉彎車油門一拜,根本不會禮讓直行車
新法才能維護直行車路權及行車安全。

至於多遠要禮讓?
很簡單啊!
如果要靠直行車(可能)會減速甚至剎車讓你,才能安全轉過去,那就要禮讓了。
(很多人是轉彎時覺得對方煞的住,就衝了,被撞了才來揮說自己是被撞的)
如果你有把握直行車完全不需要減速,你轉過去也不會撞到,就轉吧!

如果有直行車從視線外1~2秒內就飛過來撞上你
那就是命了(應該會出人命了),如果還活著,等著打官司,有得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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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雜教主〃底迪♂× wrote:
去年底發生車禍對方轉(恕刪)

都講那麼白了,刑事、民事齊發就這樣~
先申請假扣押!
CompleteJerk wrote:
債權可以賣給討債公司(恕刪)


抱歉這方面的資訊我不太懂
shenhung wrote:
被關是他刑事的部份吧(恕刪)


不太清楚,對方信誓旦旦的說1毛錢都不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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