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毀損?要搶銀行者很多都會先遮車牌,踢掉遮牌物實錄。(此案已舉發)

星空殘月 wrote:
但如果真的到法官那邊了,那損毀遮蔽物,讓遮蔽物失去原有的功能是成立的吧?

請教輪胎被放氣案裡
輪胎被放氣以後
失去輪胎正常行駛功能
但檢察官以輪胎重新充氣後仍可以正常使用為由
做出不起訴處分
請教星大的看法?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
行道道路的車輛是不能使用物品遮蔽車牌
換言之
遮蔽車牌的行為是違法的
違法的行為不能主張法律上的公平
例如小偷偷到的贓物又被其他人偷走
請問小偷可以去警察局報警失竊嗎?
星空殘月 wrote:
你又不是警察沒有公權力去做這件事

說得很有道理
萬一星大某日在路上被追打
路人可以用不是警察身分為由
拒絕提供協助
在公眾場合發現違法行為
且未脫離視線範圍內
行為人視為現行犯
憲法第8條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如果出手攔阻犯罪嫌疑人的民眾
都會被論處刑罰
台灣怎會還有民眾願意見義勇為?
做的好!
有犯罪意圖才會故意遮住車牌,
感謝樓主的正義舉動,
讓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被制止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摩托車被移動都沒法可(恕刪)

車牌是不是鋁,那可能要問一下 林陵三 XD
曉得 wrote:
刑法毀損罪成立要件
1.所有人的物品受到人為故意破壞
2.物品喪失原有功能,無法使用
二個條件需要同時符合才能成立
過去曾有車主輪胎被放氣
提告毀損
因為輪胎沒有因此無法使用
所以不起訴


原來如此, 茅塞頓開,

今後有空就去隨意刮別人的車, 反正物品沒喪失原有功能,

沒人告得了我!!
我檢舉我負責,

探討相關法律實務經驗很棒,

至於關於車牌為何可以被磁鐵吸附,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好像不行,莫非新式機車車牌是鐵做的?

還是該片遮蔽物是史萊姆做的?

都不會影響違規事實。

至於毀損遮蔽物,到底要不要賠償違規車主?

馬路上,我請警察來取遮車牌的遮蔽物,至少20次以上!

像我一樣會打110請警察來打開遮蔽物,至少有幾萬件以上,
警察來一定都是將遮蔽物丟地上,然後開單,那個警察有賠償過?


當然,
遮蔽物如果是古董花瓶、股票、地契...等,還是不要碰比較好喔!
笑死我了!
EVANTSENG888 wrote:
今後有空就去隨意刮別人的車, 反正物品沒喪失原有功能,

沒人告得了我!!

刮車是構成毀損罪的
因為車漆或板金受損
跟輪胎放氣是不一樣的
E大別衝動啊!
EnglishVeryFAQ wrote:
車牌是不是鋁,那可能(恕刪)


我知道為何磁鐵可以吸附在車牌了,

因為我剛剛一直在看我取證的影片,發現手法了!

該車主用兩片強磁吸附,車牌前一片強磁,車牌後也有一片強磁!(理工男喔)

所以在我踢除此遮蔽物強磁時,有一片強磁也會掉下來!


那我不就要賠2片,看!
曉得 wrote:
刮車是構成毀損罪的因(恕刪)

不用緊張啦~這種人也是在網路上打打嘴砲
不會真的去刮別人的車
風~~
曉得 wrote:
用疑問句問是不是要搶銀行?
似乎沒有達成誹謗罪的第一與第二要件
但是第三要件散布於眾的意圖確實符合
啊這樣到底能不能告得成?
好想知道哦!!!


此行為關係到民眾的交通安全,甚至是治安問題,

因屬於公眾議題,批評與質疑內容仍屬可受公評之範圍

以上是我剛剛問律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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