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tem wrote:現在的社會,已經被政府教到要用仇恨來對待別人了所以做什麼事都沒有像以前農業社會有那麼濃的人情味了(恕刪) 不要把人情味建立在別的人的困擾、不便以及危險之上那是兩回事,打方向燈考駕照就有教沒打馬上下車,為什麼考完就忘記?要有人情味也要尊重別人吧?
睿睿老爸 wrote:為了舉例說明,所以圖(恕刪) 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有陳述自己立場的權利,睿爸如果覺得微罪不舉可以試著申訴看看,這是你享有的權利!我個人是滿不喜歡人情味的啦~感覺人情味總是要凹別人什麼....這個老闆送我一顆番茄好有人情味、這個警察很勤勞開單好沒人情味、這家店都不給打折好沒人情味~台灣個人擁有的交通工具數量越來越多,以前大條路可以讓叔伯那輩的人上路練車甚至無照練車;現在地狹人稠連個直行左轉道分離都有很大的問題...左轉靠左、右轉靠右、停止線前3條虛線轉彎就要打燈、變換車道要打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這些基本再基本的...不知道台灣用路人什麼時候才可以100%遵守....這幾年的交通政策越來越讓我覺得政策的制定都是為了保護三寶而限制明眼人的道路使用權...看看南迴改的區間測速就是很好的例子!我開車子開60-70沒毛病吧?!但是就是有人愛超速、有人愛當龜車偏偏就是這些人會出事,結果法律要來限制一般人...更別說某些機車兩段式左轉...一線道也在待轉,機車都滿出待轉區啦~~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不要把人情味建立在別...(恕刪) 又有人在扯人情味!違規跟人情味有什麼關係!?昨天新聞有人回國居家檢疫機場回家途中停下來買蚵仔煎被人提醒勸告也是很生氣的說只是買個午餐而已被檢舉後,應該也是抱怨怎麼這麼沒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