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我騎車沒戴安全帽也不會被罰阿
現在的警察真沒有人情味
tnutem wrote:
現在的社會,已經被政府教到要用仇恨來對待別人了
所以做什麼事都沒有像以前農業社會有那麼濃的人情味了(恕刪)


不要把人情味建立在別的人的困擾、不便以及危險之上

那是兩回事,打方向燈考駕照就有教沒打馬上下車,為什麼考完就忘記?

要有人情味也要尊重別人吧?
睿睿老爸 wrote:
為了舉例說明,所以圖(恕刪)

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有陳述自己立場的權利,睿爸如果覺得微罪不舉可以試著申訴看看,這是你享有的權利!
我個人是滿不喜歡人情味的啦~感覺人情味總是要凹別人什麼....這個老闆送我一顆番茄好有人情味、這個警察很勤勞開單好沒人情味、這家店都不給打折好沒人情味~
台灣個人擁有的交通工具數量越來越多,以前大條路可以讓叔伯那輩的人上路練車甚至無照練車;現在地狹人稠連個直行左轉道分離都有很大的問題...
左轉靠左、右轉靠右、停止線前3條虛線轉彎就要打燈、變換車道要打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這些基本再基本的...不知道台灣用路人什麼時候才可以100%遵守....
這幾年的交通政策越來越讓我覺得政策的制定都是為了保護三寶而限制明眼人的道路使用權...看看南迴改的區間測速就是很好的例子!我開車子開60-70沒毛病吧?!但是就是有人愛超速、有人愛當龜車偏偏就是這些人會出事,結果法律要來限制一般人...更別說某些機車兩段式左轉...一線道也在待轉,機車都滿出待轉區啦~~
睿睿老爸 wrote:
為了舉例說明,所以圖(恕刪)




你30年前也是給你的監理站考官一根雞腿對吧?
這個交流道 常常有人檢舉 大家要小心啊!
還有下去之後還有交流道往中和/板橋/台64方向也是要小心檢舉魔人!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不要把人情味建立在別...(恕刪)

又有人在扯人情味!
違規跟人情味有什麼關係!?

昨天新聞
有人回國居家檢疫
機場回家途中停下來買蚵仔煎
被人提醒勸告
也是很生氣的說
只是買個午餐而已
被檢舉後,
應該也是抱怨怎麼這麼沒人情味!
長知識了我還頭一遭聽過沒自己戴安全帽可以造成他人危險的看來沒戴安全帽可以神功護體!
睿睿老爸 wrote:
為了舉例說明,所以圖(恕刪)


小時候我爸教我是這樣說。
要下交流道一定要打方向燈,不然會有千棉的從旁邊擠過來
文太說,沒輸過就不用改
又在放屁

你要是能完全證明這是你生涯第一張罰單

我就吞了那張紙
排隊下交流道 我想60%的車不會打燈 因為會想說不是從別的車道切進來 還有打燈是要線前多久前就要打燈 問題是都在排隊了 那知道線還要多久道 如果一直打這燈 在那達達的10~30分以上很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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